尋找Michael Jackson(45)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照片把歷史性的一刻定格下來,旁邊還有MJ的簽名。

照片把歷史性的一刻定格下來,旁邊還有MJ的簽名。




 

今天就來寫篇雜記吧。

本來想找些《Leaving Neverland》的影片來看,無意中發現了2005年官司庭審影片攝影師所拍的影片。他說要是法官不讓陪審團親自到Neverland察看,便會播放他所拍的影片作為證據。事實這些影片也派上了用場。

我不想說Neverland有多美輪美奐,其實無可挑剔,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風格…我很喜歡富麗堂皇,地下全是鋪大理石,一看便只會聯想到「豪宅」!Neverland我覺得較田園式,又是木屋,但我很喜歡它散發很柔和溫暖的感覺。大概屋真如其人。

我很記得攝影師指出,阿維佐一家指MJ禁錮他們(我幾乎打錯了死物「它」!可見在我心目中這些根本已經是死人。),這也是MJ其中一條控罪,也不讓他們知道時間日期,可是Neverland到處都是時鐘!他這麼一拍已經有5、6個,大都在戶外,大大的,室內的也拍到兩個,其他地方也一定還有,MJ床頭也好像有一個。時鐘這麼普遍,每個人家裏肯定有幾個的東西(是現在大家都手機不離手,時鐘手錶才漸漸派不上用場。以前光是我的房間已經有兩個鬧鐘。我到現在還是鍾情傳統手錶,才不喜歡智能的。),MJ家也一定少不了。因此從這麼小的事便知道,這家人根本就在說謊—加上要說也麻煩說得聰明點!

我一直都非常不喜歡製作影片和綜藝節目的人常常加些文字或表情等特效,例如片裏的人嘩一聲,便會有個「嘩」字從那人口中飛出來,不知是否跟日韓節目跟太多。真是很特別的位置加很畫龍點睛,但無論情況都加令我看得很煩厭!因此我很不喜歡看內地的節目,那些名氣很響的真人秀、歌唱比賽、實況節目我全部都沒看過,興趣全無。我覺得,有時不是聲效,而是感想感覺,例如人物吃東西皺起眉,特效便加「很難吃~~」,但我沒這感覺。我不喜歡有人替我說感覺。我不可以有其他想法嗎?

但這齣影片的特效加到我有點想跟著叫好!看到後製字幕的人在阿維佐一家出現時寫「騙子」、「快點去死」我心裏也跟著叫!有人一定會覺得我們偏激,他們也「罪不至此」。我只能說沒了解過這些官司和因為貪婪而做惡事說謊的人,壓根兒不會明白MJ被害得有多慘。

15年前當我寫《誰》的感想時,稱書裏的被告為有錢佬而不是MJ,因為我當時直覺得這不一定只會發生在MJ這些國際巨星身上,任何較有錢的人或多或少都會遇過這種事,只是規模和形式不同。別說真的有錢富豪,我們自己也遇過好心幫人,反被咬一口,或者貪得無厭。這種事真的很遙遠嗎?我不覺得。

有人說幾萬元已經看到人性。

我現在很厭倦以德報怨,不好意思我只是凡人。以德報怨、受過這麼大的傷和背叛仍然選擇去相信和愛人是MJ這類人才做得到,所以他偉大(不是反話和諷刺)。我只是個nobody。

我真的很想阿維佐一家、所有害過MJ的人有報應,或者下輩子還給他。他們的手沾了MJ血。

 

不過這齣影片也有讓我很感動的地方,這是我寫這篇的原因。

之前寫過一篇有關歌迷,本來想把這篇的內容加進去,但後來覺得硬加不協調。雖然主題一樣,但那篇是那篇的感覺,這篇是另一個感覺,像拍照,沒有一張照片相同。

這個攝影師拍了很多不同時期的歌迷,有2005年MJ被判無罪釋放、他過世等聚在Neverland、他家人住的「老家」、當時搶救的醫院等。這麼全心全意地相信和支持他很是難得。我很記得有位女士和男人說很替那些害MJ的人難過,因為這些人才是「需要幫助的人」。我真的萬分認同—現在是這些人有病,不是MJ。

當我在youtube尋找《Leaving Neverland》的時候,看了看下面的評論留言;看了幾個便不忍再看下去…有個人寫相信MJ有罪:怎麼一個大男人還跟小孩一起睡?人長到這麼大還不知分寸嗎?

這個也是很多人提出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即使MJ沒侵犯小孩,但睡在一起已經不恰當。

我也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如果我有小孩會怎麼看、怎麼辦?但還是認為,如果我認識相信這個人,怎麼可能會懷疑他?對他那麼不放心,連他的家也不會去。

以下我說這番話不是為MJ開脫。我沒這個資格。這只是我心裏的感想而已。大家可以不認同,但就是我的感想。

首先我覺得MJ的維度不同一般人,因此為何天才不是普通人?好幾萬人裏才很不容易能出一個天才?普通人通過努力和練習可以很厲害,但到達不了天才的級數。記得在日劇《Grand Tokyo Mansion》裏,那個店經理(忘了姓名)跟木村拓哉是「同學」,一起去廚藝學校學習,理想也是成為出色的大廚,但後來他發現自己跟木村拓哉根本不同一個級數。他努力也做得好吃,但只會去到某一個層次便止步,不可能有木村的水準,所以放棄去做經理。

我想說的是:根本不可能用一般人的心思心態去看MJ。

在MJ的維度裏,他看到這樣是美好的;而是一般人的維度裏,有很多世俗的眼光和想法,也看不到美好那面。

我想一定很多人會爭論這一點。我只想問:你我當有中誰、有幾人能創作到他的歌舞?誰有他的市場觸覺?誰有他的音樂天賦和感染力?誰賺到他所賺的錢和名氣?都沒有的話誰還敢說他跟常人一樣?

第二,我曾經看過一個訪問,MJ說他的偶像例如詹姆士・布朗等那些樂壇前輩,如果有小孩讚:「你的項鏈很漂亮!」,他們便會把項鏈脫下來送給第一個過來讚的小孩(第二個沒有因為已經送給第一個小孩了)。他也繼承了這些「傳統」,因為前輩們就是不吝嗇。

也聽說他探訪醫院、孤兒院時會即席脫下自己的外套送人。

因此我覺得他跟小孩睡同一張床也是同一個道理:你想睡我的床嗎?拿去吧。你想跟我待在一起嗎?那就待在一起吧。

我覺得他的心就是這樣。正如問他要外套,開口要的話他會給。(但無理由真的把床送出去吧?英文也是「stay with you」、「sleep in your bed」之類。而我強調在很多影片和訪問中,都是小孩主動提出要待在他的房間和睡他的床,包括阿維佐家小孩。我印象中從沒聽過MJ主動邀請小孩。有時甚至全家大小一起跟他睡同一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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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自由,香港網絡作家。我愛看和寫故事,題材多樣,風格清新。我在討論區連載,也在網上出版書籍。我用文字創造不同世界,帶讀者感受故事中的情感和經歷。我希望作品能快樂和啟發讀者,也期待讀者的意見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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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的人,請大家不要做。
有些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長者便可以隨便做錯,沒相應的責任嗎?
我現在會這樣想:對,他們的確沒犯法,但就真的是「對」、「對其他人沒負面影響」嗎?
我很想盡量以不同方面去思考和說這件事。寫之前和下筆的時候,我用了不同角度去想和「分析」這件事,到底是不是我自己的問題?為什麼會這樣?其實每一次有事,我都會思考很久。
唯願我們這些市民,真的提高警覺,免墜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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