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相信規則,但並不真正尊重規則。
我們制定法律、制度與道德語言,表面上是為了秩序,實際上卻不斷為失序讓路。取消預訂不取消、造成他人困擾不道歉、未成年犯罪被制度吸收成本、失職父母被保護在「可憐」與「弱勢」的語言之後——這些不是偶發事件,而是一套長期運作的結構。
這個結構有一個特徵:它不獎勵守規矩的人,反而獎勵不負責任的人。
制度用「保護弱者」包裝自己,卻把責任外包給社會、他人與下一代。生育被視為不可侵犯的權利,養育卻幾乎不需證明能力;未成年被視為尚未成熟的個體,卻同時被賦予行為自由。當傷害發生時,制度選擇補洞,而不是修正入口。
於是出現一個荒謬的現象:理性的人看見高風險、零容錯、低回報的環境,選擇不生、不參與、不介入;
衝動的人不做風險評估,反而留下。
結果不是人口單純下降,而是責任密度下降、風險密度上升。
文明並沒有崩潰,它只是慢慢變成一個低信任、高控制、低期待的系統。法律變得越來越技術化,不再談對錯,只談預測、再犯率與風險評分。國家被迫進入家庭補洞,而社會退回冷漠自保。
這不是道德失敗,而是治理失衡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窮人能不能生」,也不是「未成年該不該判刑」,而是:
為什麼守規矩的人要承擔更高風險?
為什麼不負責任的人總被制度包住?
一個文明如果不願面對自己的治理極限,就只能用善意掩蓋失效。
而縱容,從來都是最殘忍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