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的文章『
企業一定要知道的【貨物運輸險】 』中已經對於貨物投保的運輸險做了簡單的介紹,接下來我們將對於投保的貨物在收貨檢查時以及萬一需要請求理賠時的理賠計算方式做說明。
一、收貨檢查注意事項
(1) 在貨櫃場 ( CFS ) 提貨時對貨物之檢查
(2) 在工廠(倉庫)卸貨發現損失時,權利之維護及損害通知
二、理賠計算方式
(1) 理算條件
1. 屬承保範圍
2. 文件齊備
3. 無其它爭議 ( 例:延遲通知造成擴大損失… )
(2) 理算原則
1. 修復原則:可修復之情形下,以修復金額為優先理算基礎。
2. 個體獨立:一套設備之其中一部件受損,則損失僅以該部件進行計算。
(例:一套桌椅壞一張椅子…)
3. 保險加成: 保單保險金額 ( 全損部件之發票金額、投保發票金額 )
案例一:
A公司進口工具機10台,發票金額計 NTD. 500萬元,以 110% 投保水險。今通知在海關倉庫搬運途中遭堆高機碰撞導致其中一台受損,經檢查後發現操作螢幕破裂,更換螢幕需 NTD3萬元。
賠款金額理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