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還教了我一些方法,看見自己的想法以及情緒之後,問問題:『我要甚麼』,以及『我要怎麼做』,如果標記自己情緒是上半段,那麼把這件事情在自己心裡做完結則是下半段。
我要甚麼? 我想要被理解自己的難處(1),想要在關係中被尊重(2),也想要居住上的安全感(3)。而這些我所需要的,是要依賴我自己去給予的,是自己要去生出法子創造,別人根本不會懂要給我的。
所以,我要去表達出來我的感受是甚麼(1),我要尊重我自己的需求是重要的(2),不被任意移動才有住在這裡的安全感(3)。怎麼現在寫出 來後就變得很清楚,以前我都不夠清楚知道我要甚麼。
我要怎麼做? (天啊...又遇到魔王了...) 我自然是不知道啊!我要練習在日常生活中表達出來,即使媽媽不適應,那也是媽媽的成長背景造成的問題,她會逐漸調整,我這方面的職責就是清楚表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