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在前方
當賣方的風險不大,巴非特這個人你聽過吧,他當家的波克夏公司就常常股價指數的Put,當然他的對手是投資銀行,是OTC的商品,但本質上一樣,都是賣Put。我比較不解的是,波克夏公司本身的持股已經很多,是做多的一方,還賣Put,這樣風險是不是太高了,所以巴非特可能也認知到這種雙重危險,這已經陸續提前解約了一個賣Put的部位,也獲利不少。因此,連巴非特都在賣Put,而且還蠻危險的,我們一般人不願意做多,去賣Put,其實是理當然,天經地義,無可厚非,實至名歸。
我當賣方快18年了,經歷了不少,但現在看起來很多決策都是不即時而鑄成大錯。走空的時候佈多單,又沒有價差保護,錢會輸的很快,但學到的也很快,從2008年下半年的裸賣Put吃了大虧,但2009年的4月30日台指期漲停令人吃不消,好像愈早進場的賣方吃的虧愈大,我在2003年4月30日第一天進場,在2004年的二顆子彈就吃了第一次悶虧,不過那一天我輸大錢是買Call,後來過了幾個月再進場後就開始當賣方,真的很順,而到它不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