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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ee
2023/05/17last_publish_at討論區

潛水很久,從您這吸收了很多寶貴知識。

這兩年轉型學習法律;從「勢」去剖析其原因,很像刑法的「相當因果理論」,往上追溯會無窮無盡,須於適當處截斷,這個切入時準便是法律所爭論不休的地方。

所以法律在此之上,建置了以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的客觀歸責條件。

但這亦是有規可循的單一事件,現實世界並無此可歸納分析的理論,百家爭論不休。

講到後來,我總有種迷霧撥不開的困擾,總想去挖掘更深層次,看更多經典書,試圖撥雲見日。

想提問一個問題,「是不是所有的知識都是在使我們無限趨近於成為先知?」,或者說「懂的趨吉避凶?」。

wenha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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