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久居巴黎的朋友交換公寓幾週,因此我與朋友各自風塵僕僕的搭著歐洲之星跨海。朋友到達倫敦後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倫敦夏天怎麽這麼涼,我感覺我帶錯衣服了。」而我到達巴黎後第一個印象也是如此,立刻傳訊息跟朋友說:「完了,歐洲大陸上真的是熱氣蒸騰的夏天,我的衣服大概也不夠透氣涼爽。」
久住在一個城市後,生活習慣以及穿衣都與環境逐漸趨同,就像我開始習慣下雨不必停步或撐傘,或是總是帶著薄風衣、外套出門,因為倫敦就算盛夏早晚也有巨大溫差,躲進陰影彷彿就是秋天。而服裝選色的色譜、材質的偏好、梳妝的方法、應對的模式,也在行禮如儀的日常中成為習慣。前幾天我才突然想:當初我在巴黎住了兩年,而如今我也在倫敦住了兩年了——城市永遠有可以讓自己不斷前進的活力,但久居畢竟容易使人逐漸忘記與時俱進的探索樂趣,而回歸到封閉的蝸居。
朋友說,偶爾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是一種神清氣爽的重新整理。看新城市的眼光不同,見識新東西的慾望強烈,而回到自己的家後,也通常會發現生活中過於習慣但實則豐碩的事物,差別只在於如今有眼睛可以看見。
我重新看見了巴黎。
而我知道當我回去那天,我也將重新看見倫敦。
你呢?你也有這樣發現自己蜕去過去曾經居住過一個城市的痕跡,然後重新再看見這個城市的時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