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掃這種事,果然不能做成選項之一,就可以去做了。做成選項根本就是直接選擇忽視的意思嘛(因為比打掃有趣的事情太多了啊~~~)。
齁,長這麼大才學會這個。真的是。
但我同時想到,我媽也不是沒有「教」。從小,我就是得幫忙做家事的。國高中時期,我每個禮拜都是要跪在地上擦地板的(好像有跟我哥或我妹輪流的樣子)。
或許對我媽來說,那就是「固定要做的事情」。但對我來說,那就是「被強迫/規定要做的事情」。我媽不理解為什麼我們小孩這麼討厭做這些事。他自己也討厭很多事情(例如煮食),但他還是做了啊。
但他這樣跟我們說明,並不會讓我們理解為什麼要打掃啊。他只有讓我學會:如果沒有人強迫,那我就不要做!
剛剛發現,當我設定為是「固定要做的事情」,也沒有人強迫我,那麼那個討厭就不見了。反抗也不見了。可以很自然地去做了。
討厭的部份其實是被強迫,而不是打掃這件事。但我媽那樣解釋,我就把「打掃」跟「討厭」連結在一起了。既然討厭,那就自然會想要反抗了啊。
重點不是在討不討厭,而是為什麼做這件事。如果可以選擇不要做,那麼我為什麼要做呢?
自由,就是可以選擇不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會選擇做什麼,又會選擇不做什麼?為什麼這樣選擇呢?這是每一個人要追問自己,回答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