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到監獄進行出監轉銜諮詢接進來的個案,這個月開始工作了,覺得特別為他高興。因為意外受傷導致肢體功能損傷後,就再也沒有找過工作,距離上次工作,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直到遇到職重服務。
之前被問了一題「出監轉銜有必要一定要提早進到監獄晤談嗎?」。
因為進到監獄諮詢一案要耗掉幾乎一個半天的時間,主要是因為管制嚴格,進出都要等候社工帶領穿過一層層關卡一道道的鐵門,所諮詢的個案還未必都能成為有效個案。
因為剛諮詢完這位個案,當時我的答案是「我覺得要!」。
在服務對象面臨狀態轉換要進到下一階段前,諮詢除了判斷服務需求之外,讓他清楚下一階段會有怎樣的服務資源與可能性,我感覺這位個案是帶著希望感出監,在出監後主動積極地聯絡我,開始求職的行動,以及配合服務的安排。
因為時間有限,要將時間如何分配在每一項工作上,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在衡量要不要把時間用在哪裡,有時我也會不免世俗地追求CP值,到遙遠的地方駐點時,總希望一趟路去可以多談幾位服務對象,貪心地把他們約在同一天;但有的時候,也要接受,不是事事都用CP值衡量,該做的還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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