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李國鼎,1987,〈非經濟因素對經濟發展的影響〉(頁159-169),收於《工作與信仰——台灣經濟社會發展的見證》,頁161-162:
◎「義」與「利」的觀念
我國先聖先賢常訓示人們「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所以「義」與「利」的觀念常成為君子、小人修德的界限。然而,在社會變遷急速的今日,我們覺得在倫理道德上,固然要「喻於義」、「正其誼」;而在經濟發展上,則希望大家明白「經濟效益」的觀念,尤其是要瞭解,對大家有「利」,能普遍增加生產,提高國民所得的行為,也屬於「義」的範疇。
民國四十九年*政府制定的「獎勵投資條例」施行後,有些人以為它的條文與法律平等的原則有出入。實則,這個條例是為了給投資者提供有利的環境,以誘導其投資生產,對我國經濟發展,助益頗大。「義」與「利」原本是一體之兩面,可是卻具有「抵換」(trade off)的關係。就「義」的本質而言,它是以「利」換取而來的,一個人對某一個人有「義」,乃是他犧牲自己的「利」,而換取對別人的「義」。所以「義」可以如此解釋;為他人圖利就是「義」,此乃專就「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的觀念,以「抵換關係」所作的詮釋。「獎勵投資條例」的制頒,是為了推動工業發展,鼓勵企業者去開創有希望的投資,增加生產,增加外銷;此乃對國家有「義」。
蔣總統經國先生的辦公室有一副對聯:「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真是顛撲不破的原則,因此圖利他人乃至圖利社會是必要的,在解釋及適用上必須依社會情況而定。目前我們法律上充滿了對「圖利他人」嚴重處罰的條文,常使好人蒙冤,影響了整體的進步。
(原文出於1983年10月《中央月刊》第15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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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民國四十九年:西元1960年。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據說源自伊藤博文(1841-1909)之名言,伊藤博文為力主明治維新的日本近代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