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寫能改變我對被描寫事物的心理記憶
於是我總想寫一些最不堪的事情
那種不會讓人想侃侃而談的事情
是一些將之冠上醜陋 噁心 羞恥的形容詞都不為過的事情
寫出來
就能駕馭它了
我是這麼想的
愈赤裸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