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子,寧願幫一個騙殺全台灣,正在收押的花甲無良政客,守護不法資產而潛逃國外。
出來面對不是比逃亡好嗎?畢竟自己還有大半輩子的人生要過。應該要這樣想,才是正常的腦袋吧?
大家可以想想,自己從小到大教養,大人是不是經常掛在嘴邊跟你耳提面命,做錯事要勇於面對,勇於認錯呢?但是,台灣人真正的日常生活,都不是靠這套價值觀在運作的。連電視劇也都不是這樣演阿!
職場上,你的長官犯事;你家裡的長輩做錯事;或是你老公做錯事;你爸你媽做錯事,讓下面的部屬、後輩、孩子、女人站上火線,幫忙圓、幫忙擔,幫忙坦,幫忙消災解厄。
給你一個月20萬,或是提拔你當親信帳房,你得要有自知之明,在老闆需要你幫忙遮醜的時候,站出來辯護或帶著證物逃出去,不要造成上位者的困擾,這叫做懂事的潛規則。
我就曾經被長輩找去說教,說我不懂事,因為家裡丟了貴重物品,對方說我身為最年長的孩子,父母對我有養育之恩,就算東西不是我偷的(確實不是),我也應該主動賠錢,讓事情落幕,不應該放任家人相互懷疑彼此是賊,這樣讓他很困擾。
如果這個長輩沒做過讓自己人設會翻車的醜事,請問他幹嘛要為了沒人出來承擔偷竊事件,而感到困擾?還要不惜犧牲孩子的清白,讓他不再有困擾。我就點到這裡為止。
然後拎北並不想當這個懂事長,這個長輩生前就一直找我麻煩。
圖為大阪西成區著名的超激安渡假旅館。我記得卡卡洛普宅宅新聞有報導過。非當事人藏身的當事旅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