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這篇文章的觀點和女權主義是對立的,剛好最近的新聞有小孩打老師,老師送小孩去警察局的爭議事件。女權如同保護兒童,都是被定位為相對弱勢社會應該訂有利規則的觀點,但實務現場也有很多邪惡小孩和恐龍家長,就如同也有很多「台女」(註:善用利用性資源操控男性的女性),讓人懷疑到底這樣的保護規則是否符合社會正義。沒有完美的規則,今天我是受歡迎的上流男性,和我是一個被女性嗤之以鼻的男性,兩者對女權的解讀就會擁有不同的觀點,這是角度的問題,更進一步講就是類似廢死的議題,其實女權.兒少保護及廢死議題,都有根本上無法處理的矛盾,不同立場的人有不同的觀點,都是合理的。
根據文獻的調查,女生喜歡的年齡就是比自己大或小一點,但大齡女子喜歡偏小的,但又不能小太多相處不來。男生幾乎是就是肉體優先,先考慮鮮肉再思考合不合得來,所以通常會定格在35歲以下。許多找不到對象的男生,就是外籍及再婚女性考量。說這些過程都是物化,不論是男生物化女性或女性物化男性,我覺得大家都心知度明,結婚的地基是建立身心社會資源的共享與交換,愛是後面搭起來的高樓。當然有某些不求回報甚至不看條件的柏拉圖愛情,但那是真愛,就好像有聖人,但多數人的膝蓋都很軟的,某些女性主義把自己當聖母.要求男性膜拜供奉,不遵從她們訂的規則就是父權主義,偏偏自己又常常不遵守自己的規則,因此「女權自助餐」之名不逕而走。
從演化心理學的觀點來看,男性物化女性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把女性單純看成是一種繁衍子嗣的工具,一開始無意識的最後擴大到各個社會層面,成為父權社會;但女性也有自己的生殖邏輯,例如女性「慕強擇偶」的心態。
Hypergamy: 女人的慕強擇偶 - Dcard
女性慕強擇偶和男生愛幼齒的天性同樣屬於是演化心理學,但在兩性平權的社會中,男生口中的「台女」是因為女性主義在爭取社會優勢時,無形中提高了男性的擇偶門檻,就好像外籍移工奪了本地勞工就業機會的相對剝奪感,於是男性轉而仇視女性主義,感受到敵意的女性主義者又把這群男性解釋為無法脫離父權思想的「仇女者」或「毒男」,兩相厭惡的螺旋使得婚姻市場更難完成配對,就算結了婚,雙方的關係也容易持續處在爭奪權力或互相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