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5/01/01發佈於 2025/01/01

若用「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這個對自由的定義來看待有神論與無神論,就會發現神不需要被證明。


但是若有人做出證明,其背後的目的只能是基於給予的榮耀,以想分享美好生命為基礎。 除此之外的有神論證明,都是在對自身論述的證偽。 因為雖然現實中可以不存在神,但客觀定義上的神卻存在,如果現實突然出現神明,我們大概都會有一定的概念,但「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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