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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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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因施工作業產生氣爆,願傷者平安,死者安息。


之前全聯大火。我就說了。業主有沒有責任。當然有。 民主制度層層負責。 業主發包給工程公司。雖然責任在工程。監工要負責。但是工程公司是業主找的。督導之責在業主。等於是公共安全專業還要更專業。


此次新光百貨施工工人說有聞到瓦斯味。瓦斯公司說已拆除瓦斯管。只是還有餘氣沒有檢查到。顯示專業性不足。


雖說施工監工在工程公司,但目前有許多業主為了省摳摳找一些容易產生問題的工程公司。這公共安全不是業主要負起的責任。 讓工程公司負起應有的責任不是業者的最大責任。不要省東省西省到最後讓工程公司活不下去,連工人的薪水都發不出來,因此,整體社會公共安全這不是業主的責任?


從全聯大火到新光三越百貨氣爆,都是業主及相關的安全設施公司要對社會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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