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本身就是一種暴力,不涉及道德性。
該暴力的正當性是由作者授與,當表達開始的那一刻,詮釋就可以開始。
只有當牴觸了普遍共識的語感,才進入「堪錯」的領域。
堪錯,是另一種暴力,同樣正當的。
堪錯不由作者,而以普遍共識的語感為準。
而在現今,普遍共感的語感已逐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相對」普遍共感的、多元的語感。「堪錯」亦從「爭奪」正確詮釋寶位,轉向「自顧自」大鳴大放-信者永生。
儘管作者未死,詮釋者大放光彩、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