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準備「Cost Allocation」教學素材,其中一個議題是成本分攤時要考慮的「公平性」。
在蒐集相關素材時,看到一個相當有意思的舊新聞,過去的手機霸主Nokia 的一位董事Anssi Vanjoki因超速收到了史上最昂貴的超速罰單 - 116,000歐元。
事件發生於2001年10月,當時Vanjoki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市區騎乘重機,以時速75公里的速度行駛(限速:50公里/小時)。
芬蘭的交通罰款制度採用「日罰金」(day-fine)制度,罰款金額根據違規者的日收入計算,以確保罰款對不同收入者具有相同的懲罰效果。Vanjoki的罰款是根據他1999年的收入計算,當年他因股票期權收益,年收入達到約1,400萬歐元,罰款金額相當於他當時14天的可支配收入。
後來雖然他對於此巨額罰款提出上訴,指出他的收入已大幅下降,罰金最終降至約6,000歐元左右,但這起事件引發了芬蘭社會對於罰款制度公平性的廣泛討論。
Thoughts?
這兩天在準備「Cost Allocation」教學素材,其中一個議題是成本分攤時要考慮的「公平性」。
在蒐集相關素材時,看到一個相當有意思的舊新聞,過去的手機霸主Nokia 的一位董事Anssi Vanjoki因超速收到了史上最昂貴的超速罰單 - 116,000歐元。
事件發生於2001年10月,當時Vanjoki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市區騎乘重機,以時速75公里的速度行駛(限速:50公里/小時)。
芬蘭的交通罰款制度採用「日罰金」(day-fine)制度,罰款金額根據違規者的日收入計算,以確保罰款對不同收入者具有相同的懲罰效果。Vanjoki的罰款是根據他1999年的收入計算,當年他因股票期權收益,年收入達到約1,400萬歐元,罰款金額相當於他當時14天的可支配收入。
後來雖然他對於此巨額罰款提出上訴,指出他的收入已大幅下降,罰金最終降至約6,000歐元左右,但這起事件引發了芬蘭社會對於罰款制度公平性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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