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制度的設計可以有效鼓勵員工帶案增加部門績效,我自己的做法是員工需要先達到自己薪水的一定倍數,例如薪水*1.2倍的條件(超過應有利潤),才開始發放獎金,比例可以訂額外績效的5~10%,也可以更高,要看自己的評估,假設員工自己帶案件100萬,而該員工已達自己薪水的一定倍數,則可以發放5~10萬的獎金。此案件是我沒有預想到的,如果有預想到而且是我談來的,那就不會有獎金。
獎金制度的設計可以有效鼓勵員工帶案增加部門績效,我自己的做法是員工需要先達到自己薪水的一定倍數,例如薪水*1.2倍的條件(超過應有利潤),才開始發放獎金,比例可以訂額外績效的5~10%,也可以更高,要看自己的評估,假設員工自己帶案件100萬,而該員工已達自己薪水的一定倍數,則可以發放5~10萬的獎金。此案件是我沒有預想到的,如果有預想到而且是我談來的,那就不會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