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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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麻素Cannabinoid改稱植物/草本素Phytonoid;把內源大麻素稱為內源植物素Endophytonoid;把內源大麻素系統稱為內源植物素Endo Phytonoid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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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個預測,更是一個創造,而創造者將會是所有人。 在大麻合法的過程中最重要的組織是美國政府以及聯合國。 美國因為各方面的實力,聯合國是因為全球的藥品政策都是根據聯合國公約如:1961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 年精神藥物公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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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著這些公司在大麻產業的佈局的確令人大吃一驚,可算相當領先,有些發展水溶性CBD,更設有”動物實驗室”(屌那星)。 最值得一提的當然是他們指THC低於0.3%是國際標準,那麼在香港所指的”不能含有THC”是否就是指0.3%以下呢?雖然我找不到案例,但看著這些上市公司的公告,我相信政府是完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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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今回將談香港的大麻產業,若你認為香港這個國際城邦會沒有大麻就錯了,香港間中舉行大麻產業的會議,同時香港也是少數在亞洲有大麻股票的地方(另一個就是中国的工業大麻板塊,其餘地區應該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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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中国的大麻佈局不得不提的就是漢麻集團,你不知道漢麻集團是誰?那麼你要好好反省自己對中国的了解了。 漢麻集團作爲中國最早也是”唯一一家合法”的以工業大麻全產業鏈佈局爲基礎、以生物製藥爲方向的投資集團,也是擁有唯一一張從大麻中提取“CBD”的牌照。(即係共產黨的壟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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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大麻戰爭之前,先談一下上個Post所講的藍海與長尾理論,藍海所指的是未開發的領域,長尾指的是拓展/創造舊有不受重視的市場。(這兩個理論都是在陳雲先生談及香港本土主義中所提及的,創造香港本土派也因這兩個理論提供了不少的參考,*若我沒有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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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小弟當然支持,雖然現在簽署的大概45位,但我相信隨著選舉的接近、大麻知識的推廣等,連署的醫生也會增加,在台灣大選前希望能夠過百吧。 今篇談一談連署中支持醫療大麻合法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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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香港是亞洲最早討論大麻除罪化/非刑事化的城市,1994年已經有兩個法官表示大麻的除罪化是對社會更有利的方法。。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the Marijuana Opportunity Reinvestment and Expungement (MORE) Act”,美國有望在聯邦層面把大麻正式除罪/非刑事化。
這篇是2017年的作品,是《大麻論》的初形,將會再更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