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
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小弟當然支持,雖然現在簽署的大概
45位,但我相信隨著選舉的接近、大麻知識的推廣等,連署的醫生也會增加,在台灣大選前希望能夠過百吧。
今篇談一談連署中支持醫療大麻合法化的原因。
小弟一直也十分在意”詞語”的運用,特別是這些主要由英文為主導的題目。英文的Cannabis/Marijuana Legalization,我們普遍會翻譯為”大麻合法化”,但小弟個人認為在未有任何有關大麻法例的改變之前,即是法律還是把大麻與”受管制藥物”並列在一起的時候,”大麻立法化”是對Cannabis Legalization更貼切的描述。
這是為了中立,同時也是較低調的用語。在大眾對大麻的認知不夠全面之前,用詞是要相當謹慎,因為適合的用語十分十分重要。
同時,小弟也認為”大麻藥用立法化”是較好的描述。因為”醫療用大麻”是否只是指”有醫療用途的大麻”,那麼這是指只有”得到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認的大麻藥”這類大藥廠大麻藥才能合法嗎?又如何分別”醫療用”或”非醫療用”?因為所有大麻都有藥用價值。又一或”醫療用”一定要跟從美國大麻藥房的普通草本大麻、大麻濃縮物或食品?一或容許人們種植大麻當作藥物?世上又是否分成”藥用大麻”與”非藥用大麻”?
因此小弟會認為”大麻藥用立法化”,在制訂”大麻法”之前,這樣的詞語排列是重要的。
同時,這樣更讓人明瞭到大麻的功用,如”大麻藥用合法、大麻種植合法、大麻成人使用合法”等,這些詞語的使用會令人更清晰的明白立法的用意,避免不少的爭論。這些用詞的細節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魔鬼總是在細節之中。
接著嘗試續點談談:
1.大麻的醫療價值
這是一個醫生的連署,我認為當中提及的美國科學院的”完整大麻體檢報告”可以更深入,而且可以更多的提及CBD這種非精神活性大麻素,以及大麻的保健養生、舒緩症狀等,非針對特別病症的病痛等。
在此附上一些醫生文獻讓你們這些醫生參考。(這些太專業,交比專業人士。這是
700份大麻研究,以不同疾病分類;這個以大麻素為研究的機構
ECHO Connection,也有大量研究。)
2.大麻的污名化
這個我其實不太明白在說些甚麼。
是指為”大麻平反”嗎?或是指大麻只是被抹黑,所有非法的原因都是沒有科學根據?都是假資料?還是指”大麻與藥品的禁制才是各種社會問題的根源”?還是指出”毒品戰爭”的失敗?
3.減少司法及警政資源耗損
這說得不錯,可減少醫療成本、監獄人口與成本,同時可以赦免因大麻/毒品而入罪與定罪的人,同時可以促進就業(種大麻、運輸等),改善警民關係,減少貪污腐敗化等。成人使用合法更能增加稅收。
4.回歸自然的過程
這點也說得不錯,同時也可藉著此目的,大力推動大麻(漢麻)種植的合法,以及廣泛推動大麻纖維與大麻籽油等使用,達致更環保的農業與工業與推動農業來回歸自然,與自然共生。
5.大麻相關醫學研究的推行
這點無容置疑是大家忽略的,因為大家也不太認識Endocannabinoid System內源大麻素系統,這個人類對生理心理十分重要的生物系統。我認為應該在這些專業連署中大大的廣傳,同時也能推廣大學等的學術研討把大麻更科學化、醫學化。
6.強化跟中國的差異性
這點十分有趣,大家也是拒共的朋友,但這不需要只是在”醫療大麻合法化”的連署上說明,這種思想應該廣傳。
不過大麻所代表的人權與環保下,跟中国的差異是需要說明。
7.亞洲的大麻熱潮已經引燃
這點好。
小弟認為發起人賴彥合醫師所說有關醫療大麻合法化的原因,其實更像在說大麻除罪化、非刑事化、成人使用合法以及種植等,而不只是藥用合法。
小弟認為藥用大麻合法的最大受益群眾是老人、長期病以及奇難雜症,這點在這些醫學連署可以稍有提及,同時加上”不要與酒精混合使用”的提示予病者。
接著的是賴彥合醫師有關藥用合法的配套措施,相當深思熟慮,同時請容小弟大膽的加一點個人意見以及補充。
2.大麻處方權利應橫跨各專科
沒錯,就是因為Endocannabinoids System內源大麻素系統與我們複雜的生理、心理機能式式相關。
3.大麻醫療卡的推行
4.健保給付大麻?
以上兩點可以慢慢討論。
5.使用年齡限制
6.使用場域限制
以上兩點若果是醫療用應該不用限制。醫療用也應該推廣使用食用大麻、加熱Vaporize的吸食方式等。
7.嚴禁麻駕
這點可以與醉駕睇齊或討論。(雖然大麻的失控率比酒精低)
總結來說,這篇連署做得相當完善及完備,這些將是政權要面對的問題,大大力推吧,朋友們。
雖然小弟認為這篇更像黨派們的政綱而不只是醫師的連署。哈哈
最後,小弟認為在”大麻普及化”的過程之中,醫療用或成人用的支持者是要連繫在一起的,單獨的推行其中一種只會令”立法化”的過程更艱難,因為醫療用、成人用、工業用、種植用都是向著相同目標的,就是透過大麻改善我們的環境、社會、政治、經濟以及個人身心健康的。
p.s. 藥品除罪化、把藥品視為安全與衛生問題、把成癮症視為疾病以及大麻立法等是對”毒品戰爭”這個禍害社會的根本問題環環相扣的。
p.s. 最後想談一談香港,要求改變是要準備的,你們準備好各種方案面對嗎?有各方面的研究、有研究歷史、文化、有研究未來發展、文化前景嗎?沒有的話革甚麼命?從台灣這個醫師連署中,你感覺到要有準備、要有計劃,才有能力和人Deal嗎?才有能力和政權爭取些甚麼嗎?
最後最後,其實小弟認為除了針對奇難雜症的大麻品種外,大麻更多是一種營養補充品、健康食品、養生滋補食品等,醫療用的合法其實相對把大麻推向專業化、藥物化,這在大麻普及的過程中是要謹慎應對又是必須的。
希望台灣的"醫療用大麻合法化"成功。
政治可以建造一切,也可以破壞一切。
只有承上啟下、有研究、有分析、有展望,革命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