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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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AI支持杜克大學開展「AI道德」研究,旨在開發能準確預測人類道德判斷的AI系統。研究聚焦醫療、法律和商業中的道德難題,並探索如何避免偏見,提升AI的倫理判斷能力,為未來的道德AI奠定基礎。
【判決解密 #詐騙集團教戰守則】彰化地院一則判決揭露的「詐騙集團教戰守則」裡的「後援律師」──再探法律人的倫理界線:法律人專業被犯罪集團利用的危險 本文原張貼於FB粉專 @辭職治百病-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彰化地院112年度訴字第697號刑事判決,判決書第5-6頁詳細揭露了 #詐騙集團 #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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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後續發展—2024年5月13日更新:北檢新聞稿:臺北地檢署偵辦鄭姓被告等18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本案由劉仕國主任檢察官、王文成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經執行4次搜索,今偵查終結。壹、偵查結果被告鄭○威等18人均提起公訴,涉犯罪名如下:(一) 被告鄭○威: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指揮犯罪組織、同條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嫌。(二) 被告楊○涵、李○潔、張○詮、朱○品、林○豪、黃○鴻、賴○倉、湯○軒、曾○鈞、官○賢、廖○銓、陳○笙、蔡○聖、鍾○鴻、李○玟等15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三) 被告林○毅: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嫌。(四) 被告李○承: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嫌。https://www.tpc.moj.gov.tw/media/358910/1130513%E8%87%BA%E5%8C%97%E5%9C%B0%E6%AA%A2%E5%81%B5%E8%BE%A6%E9%84%AD%E5%A7%93%E5%BE%8B%E5%B8%AB%E7%AD%8918%E4%BA%BA%E6%B6%89%E7%8A%AF%E6%B4%A9%E5%AF%86%E5%8F%8A%E7%B5%84%E7%B9%94%E7%8A%AF%E7%BD%AA%E6%A1%88%E5%81%B5%E6%9F%A5%E7%B5%82%E7%B5%90%E6%96%B0%E8%81%9E%E7%A8%BF.pdf?mediaDL=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