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定順序

含有「選定順序」共 2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六章 家(§1122~1128)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24條(家長之選定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98.12.30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1條(親屬會議會員之選定順序)(98.12.30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會員,應就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被繼承人之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