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31條(親屬會議會員之選定順序)(98.12.30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98.12.30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1條(親屬會議會員之選定順序)(98.12.30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會員,應就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被繼承人之下列親屬與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
三、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

Ⅱ前項同一順序之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親等同者,以同居親屬為先,無同居親屬者,以年長者為先。

Ⅲ依前二項順序所定之親屬會議會員,不能出席會議或難於出席時,由次順序之親屬充任之。

理由:

一、配合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總則編(禁治產部分)、親屬編(監護部分)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已將「禁治產宣告」修正為「監護宣告」,爰將原條文第1項序文「禁治產人」修正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第1項第1~3款、第2項及第3項未修正。

【原條文】(親屬會議會員之選定順序)(74.06.03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會員,應就未成年人、禁治產人或被繼承人之左列親屬與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
三、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

Ⅱ前項同一順序之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親等同者,以同居親屬為先,無同居親屬者,以年長者為先。

Ⅲ依前二項順序所定之親屬會議會員,不能出席會議或難於出席時,由次順序之親屬充任之。

理由:

一、第1項不修正。

二、為貫徹男女平等之原則,爰將原條文第2項中「親等同者,以父系之親屬為先」等文字刪除。第2項「親等同者」,自以同居親屬關係較為密切,且對未成年人、禁治產人或被繼承人之生活情形較為瞭解,故修正為「親等同者,以同居親屬為先,無同居親屬者,以成長者為先」。

三、現代工商業社會,人口流動性甚大,親屬散處四方,多有不能出席親屬會議或難於出席之情形,亦當有補救途徑,爰增設第3項之規定,以適應實際需要。

【原條文】(親屬會議會員之選定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Ⅰ親屬會議會員,應就未成年人、禁治產人或被繼承人之左列親屬與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
三、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

Ⅱ前項同一順序之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親等同者,以父系之親屬為先;同系而親等同者,以年長者為先。

❄️❄️❄️❄️❄️❄️❄️❄️❄️❄️❄️❄️❄️❄️❄️❄️

您可能也感興趣

0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103.01.29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2條(聲請法院處理之事由:成員不足、召開不易、決議不成)(103.01.29修正公布) 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而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8.12.30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3條(會員資格之限制)(98.12.30修正公布) 監護人、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為親屬會議會員。 理由: 配合97年5月23日修正公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4條(會員辭職之限制)(19.12.26制定公布) 依法應為親屬會議會員之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辭其職務。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5條(會議召開及決議之要件)(19.12.26制定公布) 親屬會議,非有三人以上之出席,不得開會;非有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不得為決議。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6條(參與決議之限制)(19.12.26制定公布) 親屬會議會員,於所議事件有個人利害關係者,不得加入決議。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7條(不服決議之聲訴)(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所定有召集權之人,對於親屬會議之決議有不服者,得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訴。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103.01.29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2條(聲請法院處理之事由:成員不足、召開不易、決議不成)(103.01.29修正公布) 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而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8.12.30修正公布 民法第1133條(會員資格之限制)(98.12.30修正公布) 監護人、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為親屬會議會員。 理由: 配合97年5月23日修正公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4條(會員辭職之限制)(19.12.26制定公布) 依法應為親屬會議會員之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辭其職務。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5條(會議召開及決議之要件)(19.12.26制定公布) 親屬會議,非有三人以上之出席,不得開會;非有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不得為決議。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6條(參與決議之限制)(19.12.26制定公布) 親屬會議會員,於所議事件有個人利害關係者,不得加入決議。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七章 親屬會議(§1129~1137)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7條(不服決議之聲訴)(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所定有召集權之人,對於親屬會議之決議有不服者,得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訴。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重點摘要: 1.9 月降息 2 碼、進一步暗示年內還有 50 bp 降息 2.SEP 上修失業率預期,但快速的降息速率將有助失業率觸頂 3.未來幾個月經濟數據將繼續轉弱,經濟復甦的時點或是 1Q25 季底附近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Thumbnail
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一):父母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咨請公布。 發文日期:113年06月05日(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2164號 )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8 日 立法院第11 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   第五章之一 藐視國會罪 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公務員於立
摘要 特定人包含:與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時價認定 上市櫃股票:收盤價 興櫃股票: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 未上市櫃股票:淨值 正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有漏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看看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配偶在海峡两岸的民法,都是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不過,在具體細節仍有差異。
分割協議繼承登記這件事 民法是民國18年施行繼承的規定 從此確立繼承的法條 很多考試都會考 所以大家應該也不陌生 但是…實務運用,還是套在實際情況最容易記 今天想要來談談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有分好幾種: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分割繼承登記 前面二種今天不談 我今天要來談的是分割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重點摘要: 1.9 月降息 2 碼、進一步暗示年內還有 50 bp 降息 2.SEP 上修失業率預期,但快速的降息速率將有助失業率觸頂 3.未來幾個月經濟數據將繼續轉弱,經濟復甦的時點或是 1Q25 季底附近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Thumbnail
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一):父母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咨請公布。 發文日期:113年06月05日( 台立院議字第1130702164號 )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8 日 立法院第11 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   第五章之一 藐視國會罪 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公務員於立
摘要 特定人包含:與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時價認定 上市櫃股票:收盤價 興櫃股票: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 未上市櫃股票:淨值 正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有漏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看看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配偶在海峡两岸的民法,都是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不過,在具體細節仍有差異。
分割協議繼承登記這件事 民法是民國18年施行繼承的規定 從此確立繼承的法條 很多考試都會考 所以大家應該也不陌生 但是…實務運用,還是套在實際情況最容易記 今天想要來談談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有分好幾種: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分割繼承登記 前面二種今天不談 我今天要來談的是分割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