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U公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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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我稱RISU社團是"情慾社團"而不是"外流社團"? 2. 台灣女性感情觀依舊保守,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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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對於性產業,每個人要做什麼職業我們都予以尊重,但我也可以有我的觀點。在精神意識無法脫離肉體的情形下,性在人類社會依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每個朝代都有性的提供者,但我不認為這應當是每個人ㄧ生追求的目標。因為以歷史歷史來講,對器物、制度、思想的改革是我認為對社會共獻更大的方式,因而我會追求以上。我很常反思性,更害怕被性反噬,面對性時人類更像沒有理智的動物。我不希望自己成為了柏拉圖所說:「理智被肉慾宰制的生物」,我希望感受到我意識的存在,我認為這才是我自己。
女性不能分享身體自拍、不能欣賞情慾自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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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擁有性、情慾的權利」,跟「把情慾建立在他人的恐懼身上」,完全是不一樣的事。此臉書社團既然標榜「外流」,我的理解是,裡面有許多影片是根本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而流出的。既然想談論的是女性也大方有享受情慾的權利(這點我也同意),那就更應該強調女性的情慾自主權。未經同意流出的性愛影片,就根本與這種自主權背道而馳了。總而言之,我也認為情慾是人們的正常慾望,但不會因為認同情慾的正當性,就支持未經他人同意外流他人性愛影片的行為(就像認同食慾是一正常慾望,也不會在沒有特殊緊急避難的情況下,支持未經他人同意而偷竊他人食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