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慧斌

#黃慧斌含有「黃慧斌」共 2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移工不得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或未經許可變更工作地點移工未經許可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只能依勞動部所核發的工作許可項目從事工作,雇主不可指派移工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移工也不可以自行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 移工只能在勞動部所核發的工作許可地點從事工作,雇主變更工作地點應,依「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
Thumbnail
2022-11-15
8
中階移工申請資格與適用情形為避免在臺工作期間累計達十一年六個月以上之外國人無法由雇主引進轉任中階技術人力,並保障渠等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繼續留臺工作之權益,且兼顧充實我國所缺乏之中階技術人力之目標,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外國人得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適用情形 《連續工作期間達六年以上》 包括不同雇主聘僱滿六年以上。
Thumbnail
2022-11-0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