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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是方格子(vocus)所推出,支援會員付費支持其他會員之服務,我們期待透過贊助,讓優質與原創內容能有機會持續產出。當您成功申請成為方格子的創作者,並開始使用「贊助」之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條款之所有內容與規定,本條款將對您合法生效。
提醒:凡是擁有方格子(vocus)會員帳號與創作權限者,即具有使用「贊助」服務之資格,若您是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您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您對本條約的同意或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閱讀、允許或代理。
(一)您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以及方格子(vocus)所公告之個別規範條款。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及個別規範條款(會員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政策)之內容。
(二)若您無法遵守或無法同意上述規範時,建議您不要使用「贊助」之服務。如對相關規範有任何不明白處,您可以隨時聯絡我們,以尋求解答。
(三)本網站有權隨時修改條款之內容,任何修改都將於發布之時起生效,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贊助」的服務;如您在修改發布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同意遵守該修改內容。請您務必定期查閱相關條款。
(四) 贊助簡介:當您開啟贊助功能後,其他會員即可透過方格子(vocus)平台上的贊助按鈕,給予您金錢上的支持。
(五)您因贊助功能需要而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進行的任何形式之通訊,概屬您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之法律行為,因前述行為而引起之紛爭或損失,與本網站無關。
(六)於中華民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您能在方格子(vocus)所提供的「贊助」服務介面進行操作,不正確操作或錯誤資料之提供,產生之風險皆由您所負擔,方格子(vocus)不會主動介入處理或干涉您與網站會員間之糾紛。
(一) 方格子(vocus)收取 8% 平台營運服務費:會員透過贊助功能付費支持會員之金額,於扣除第三方支付公司(藍新金流 NewebPay、LINE Pay、PayPal 等)所收取之金流處理費及各國稅金後,方格子(vocus)將收取 8% 平台營運服務費用,您可以收到其餘 92% 的贊助金額,且依所收到的贊助款項金額多寡,須依法(所得稅扣繳與二代健保負擔)負擔相關稅負,以及跨行匯款可能產生的匯費(方格子(vocus)採用台北富邦銀行匯款),剩餘才是您所會收到的贊助款項淨額。
※ 第三方金流手續費
依照付款方式分為「信用卡:2.8%」,「LINE Pay:3.15%」「ATM:1%」,「超商代碼:NT$ 28」,「PayPal:4.4%+NT$ 10」。
※ 各國稅金
目前由於方格子僅登記於台灣,故依照中華民國營業稅法扣除 5% 營業稅。
方格子(vocus)將以台北富邦銀行帳戶進行匯款。在不同的情況下,您需另外依法負擔相關的稅額,或跨行匯款手續費。
(二) 每月結算贊助款項:贊助之金額以按月結算為原則。
為配合作帳作業,每月 15 日(含)以前申請提領,將於當月月底前匯入扣除相關手續費之款項,若於每月 16 日之後申請提領,則將於次月月底前匯入款項。每月僅可提領一次,且每次提領將統一匯出截至當時累積之全數金額。
例如:假設某創作者截至 2 月底結算累積的贊助收入為 2,000 元,3 月份時會在提領頁面上看到 2,000 元的可提領金額。
若在 3/15 前按下提領後,2,000 元將於 3/31 前匯入款項至指定帳戶,若於 3/16 至 3/31 按下提領,截至 2 月底結算累積的 2,000 元將於 4/30 前匯入。
(三)如果贊助實際收入未達新台幣 1,500 元,方格子將於累積至超過新台幣 1,500 元後,始進行匯款。此外,贊助收入與其他類型收入彼此獨立,無法合併計算。
(四)方格子(vocus)使用的匯款銀行帳戶為台北富邦銀行,若您提供非富邦銀行收款帳戶,我們將於每次匯款時,從該月應得款項中直接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
(五)使用贊助功能之會員,須主動透過收入管理頁面上傳「個人資料」與「收款方式」,方格子(vocus)將於收到資料後進行審核,確認資料無誤後,才會進行贊助收入之匯款。
若實際收入已滿 1,500 元,則當月 20 日(含)前通過「個人資料」與「收款方式」審核者,會於當月最後一日收到款項;當月20 日以後通過「個人資料」與「收款方式」審核者,將於下月最後一日收到款項。
(六)若會員提供「個人」名義之收款人資料,方格子(vocus)將以勞務報酬中之 9B 稿費形式申報所得稅。 當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 20,000 元以上(含),須由方格子(vocus)代扣所得稅 10 %及二代健保 2.11 %。
(七)若會員提供「公司」名義之收款人資料,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為法人之營業利潤,公司應開立對應實際收入金額之三聯式發票或電子發票予方格子(vocus)。
方格子(vocus)將於每月 15 日發送「報表」及「開立發票通知」至您的會員信箱,請於每月 20 日前將發票寄送至方格子(vocus),若未收到發票,該月款項將順延至下月匯款。
公司名稱: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4944134
品名:內容產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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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部 收
(八)非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收款人,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新台幣 5,000 元時,須由方格子(vocus)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代扣 20 %外國人所得稅。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新台幣 5,000 元以下者免扣繳。
(一)方格子(vocus)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任何權利之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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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因本服務關係而生之爭議,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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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