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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龍服務條款

沙龍服務條款

「沙龍」是方格子(vocus)基於內容有價理念所推出,支援多人經營、討論、共筆、付費管理等功能之綜合性創作者工具服務,本服務與原「出版專題」服務並不完全相當,「沙龍」服務範圍包含原「出版專題」服務條款所訂定之事項;惟,「沙龍」服務與「出版專題」服務為二獨立項目,創作者一旦選擇使用「沙龍」服務後,即自動適用「沙龍」服務條款,不再追溯適用「出版專題」服務條款內容。


「沙龍」服務自 2023/05 始上線後,預計將進行為期至少半年的試營運期間,於試營運期間,您須向方格子(vocus)申請「沙龍」服務功能啟用,我們將給予您經營建議與協助,讓您能更了解且順暢地使用本服務。若您是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您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您對本條約的同意或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閱讀、允許或代理。

透過「沙龍」服務,除致使讓創作者們優質與原創內容能有機會在數位平台上被集結成冊,並讓使用者付費閱讀支持外,更能有效地聚集您的會員群與本網站所有會員,讓想法激盪出更多火花。

當您建立「沙龍」之服務並開始使用,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條款之所有內容與規定,本條款將對您合法生效。


一、沙龍服務認知

(一)您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以及方格子(vocus)所公告之個別規範條款。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及個別規範條款(會員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智慧財產權政策)之內容。

(二)若您無法遵守或無法同意上述規範時,建議您不要使用「沙龍」服務。如對相關規範有任何不明白處,您可以隨時聯絡我們,以尋求解答。

(三)本網站有權隨時修改條款之內容,任何修改都將於發布之時起生效,若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服務」的服務;如您在修改內容發布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同意遵守該修改內容。請您務必定期查閱相關條款。

(四)您於方格子(vocus)站內發表的創作之小說、散文、劇本、新聞、報導、評論、專文、攝影、插畫、影片等內容著作,以「沙龍」之形式建立於方格子(vocus)用來吸引會員,您應先建立「沙龍」,並刊登該沙龍之簡介與內容;同時,「沙龍」服務可以您於本網站註冊之帳號,開啟與既有會員和潛在廣大使用者的對談,並更多元彈性地開啟連結不同標的的付費方案,使您的會員能更直接性地付費支持您的創作,並獲得對價內容。

您應提供並授權沙龍簡介給方格子(vocus),我們保證僅在本服務條款目的範圍內之正當合理用途,刊登及利用出版專題的簡介與內容。

(五)由於「沙龍」服務涵蓋範圍除原先「出版專題」外,尚涵蓋討論區功能,您有義務須有效管理您的「沙龍」討論區之言論行為,若您與「沙龍」討論區會員有意見上的衝突,務必理性溝通。如因「沙龍」討論區功能致使您與會員產生法律訴訟或其他爭議糾紛,除配合司法調查義務外,本網站概不負責其行為。

(六)如欲開啟付費方案,需完成方案開啟流程,經方格子(vocus)確認後始得正常啟用,並依照本站所有服務條款規範以及您對付費會員的承諾,完成出版專題內容,刊登於方格子(vocus)。

(七)方格子(vocus)的「沙龍」服務目前可設定為訂閱或購買兩種付費模式。說明如下:

一、訂閱模式
會員付費後,可獲得付費標的方案一段時間的服務使用權限,使用權限時長將於訂閱方案上顯示,若權限到期時未再次付費,將無法展延使用權限,會員亦無法再完整使用此沙龍中的「付費限定」所連結之項目。 此模式可建立以下2種付費方式:

  • 持續訂閱:會員於第一次付費後,系統將會於使用權限截止日自動執行訂閱扣款並展延使用權限。會員可以隨時取消下一次即往後的自動扣款。
  • 單次訂閱:會員付費成功後,將會獲得一段時間的使用權限(依照會員所選擇的方案有所不同,如:一個月/一季/半年/一年不等)。權限到期不會自動扣款訂閱、亦不會自動展延使用權限。

二、購買模式
會員付費成功後,可獲得此付費標的方案的永久使用權限。

(八) 方格子(vocus)不負責實體品項之物流作業:您的「沙龍」付費方案中,如有搭配銷售或贈送相關實體產品、樣品、週邊商品、贈品者,由您負責對會員之給付與出貨事宜,方格子(vocus)不額外干預且不負履約責任。

(九)當付費方案有實體回饋商品時,方格子(vocus)於您的「沙龍」後台所提供之付費會員寄件資料,僅供您用於實體品項之物流作業,如因存取後挪作他用造成任何問題,您應負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本站亦不負擔保責任。

(十)您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進行任何形式之通訊或商業往來、參與促銷活動、購買商品服務等行為,概屬您與方格子(vocus)會員間之法律行為,因前述行為而引起之紛爭或損失,與本網站無關。

(十一)於中華民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您能在方格子(vocus)所提供的「出版專題」模式與服務介面進行操作,不正確操作或錯誤資料之提供,產生之風險皆由您所負擔,方格子(vocus)不會主動介入處理或干涉您與網站會員間之糾紛。

(十二)若您於沙龍使用期間,與沙龍付費會員產生會員服務條款第二條第二項或前述(十)與(十一)之爭議而欲執行封鎖暨退款功能,方格子 vocus 將以沙龍服務條款第三條第十五項之計算方式向您計價,請於同意使用前確認計價內容,一旦經您同意且方格子 vocus 執行後,一概不得異議。




二、沙龍內容政策

(一)所有發佈於沙龍的內容,皆適用於會員服務條款中之「會員使用規範與責任」,且務必以最嚴謹的態度看待您與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並小心行使您的言論自由。

(二)若沙龍已開啟付費方案,則所有發佈於沙龍的內容,因已跟會員收取閱讀費用,為了避免影響體驗,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含有任何廣告,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業配文、置入、導購等。若內容並無涉及商業行為,但具有「協助推廣創作者自身認為好的產品、好的商品」,因商業行為衍生的退費申訴,一概由您負責,建議您能夠清楚的證明或舉證。

(三)在「購買模式」下,已經開始販售並獲得購買收入時,該沙龍擁有者不得刪除、移除內容或刪除沙龍。如有特殊狀況需要刪除,沙龍擁有者需先向方格子(vocus)提出申請,並將已收到的創作者收入匯回。待方格子完成會員退款後,才能將沙龍刪除。



三、沙龍收入與管理方式

一旦您選擇使用沙龍服務後,您原先「出版專題」中未結算訂單收入將自動移轉至「沙龍」功能中,已結算訂單收入「沙龍」服務不概括承受,您可以至「收入管理」專區確認您於本網站不同來源收入資訊。

(一) 方格子(vocus)收取 20% 平台營運服務費:方格子(vocus)認同內容有價的概念,網站之「沙龍」模式提供會員與會員間的付費機制,會員付費購買與付費訂閱之金額,於扣除第三方支付公司(藍新金流 NewebPay(原智付通)、PayPal、LINEPAY 等)所收取之金流處理費及各國稅金後,方格子(vocus)將收取 20%的平台營運服務費用,您可以收到其餘80%的專題收入金額。

※ 第三方金流手續費:依照付款方式分為「信用卡:2.8%」,「LINE PAY:3.15%」「ATM:1%」,「超商代碼:28」,「PayPal:4.4%+NT$ 10」。

※ 各國稅金:目前由於方格子僅登記於台灣,故依照中華民國營業稅法扣除 5% 營業稅。

方格子(vocus)將以台北富邦銀行帳戶進行匯款。在不同的情況下,您需另外依法負擔相關的稅額,或跨行匯款手續費。

沙龍收入範例:(以藍新金流信用卡繳款2000元收入為例) (2,000(訂閱收入)- 56(藍新金流信用卡繳款手續費)-100(各國稅金)) x 80%= 1,475元(實際沙龍收入,尚未扣除匯費及可能產生的稅額)

(二) 沙龍收入將每月結算費用:實際沙龍收入以按月結算為原則。

每月的 30 號,方格子(vocus)會將前月份的完整收入情況結算給您,您可以在「收入管理」頁面下載並確認明細檔案內容。

(三)為降低行政成本及創作者的手續費支出,凡單月或累積至上個月未出帳金額已超過新台幣 1,500 元,方格子(vocus)將統一於每月的最後一日,完成上一個月份的收入匯款(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如果可提領的沙龍收入未達新台幣 1,500 元,方格子將於累積達新台幣 1,500 元後,始進行匯款。

(四)方格子(vocus)使用的匯款銀行帳戶為台北富邦銀行,若沙龍擁有者提供非富邦銀行收款帳戶,我們將於每次匯款時,從該月應得款項中直接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

(五)若您開啟的是「訂閱模式」的沙龍,當會員一次訂閱數月,我們會按月攤提:在訂閱模式下,對於一次給付數月費用之會員,該筆訂閱費用之收入將按比例攤提至各月份,逐月結算給您。

(六)使用方格子(vocus)「活動促銷工具」,沙龍收入計算原則:

  • 折扣碼功能:「折扣碼」為方格子(vocus) 與創作者可共同應用的活動促銷工具,可提供會員使用特定折扣碼,會在會員結帳時以特定折扣後的金額結帳。方格子(vocus)將以折扣後的訂單金額計算金流手續費及平台抽成,因此,折扣碼的行銷費用為方格子(vocus)與創作者共同負擔。
  • 推薦碼功能:「推薦碼」促銷可提供會員付費使用或將推薦碼分享予他人,以獲得額外的使用權限。但額外贈送的閱讀權限,將不計入訂閱金額攤提(如第五條說明),如需計算退款時亦會優先排除、不列入計算。
  • 閱讀碼或其他活動贈送使用權限:如因其他活動促銷、合作,使付費會員獲得額外的使用權限,此額外贈送的使用權限,將不計入訂閱金額攤提(如第五條說明),如需計算退款時亦會優先排除、不列入計算。

(七)沙龍擁有者須主動在頭像主選單中「收入管理」設定相關收款資料,並通過審核驗證,以便方格子(vocus)完成收入匯款。多人經營之沙龍,沙龍擁有者須與共同經營者達成收款人之共識。

【個人】

1. 收款人本名

2. 收件地址(用於寄送扣繳憑單)

3. 匯款帳號(限收款人本人帳號)

4. 身分證影本或翻拍照(可註明用途)

5. 匯款帳號的存摺影本或翻拍照

【公司】

1. 公司名稱

2. 公司統一編號

3. 公司銀行存摺影本或翻拍照

(八)若沙龍擁有者提供「個人」名義之收款人資料,方格子(vocus)將以勞務報酬中之9B稿費形式申報所得稅。 當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 20,000 元以上(含),須由方格子(vocus)代扣所得稅 10 %及二代健保 2.11 %。

(九)若沙龍擁有者提供「公司」名義之收款人資料,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為法人之營業利潤,公司應開立對應實際收入金額之三聯式發票或電子發票予方格子(vocus)。方格子(vocus)將會於每月15號發送「開立發票通知」至出版專題擁有者信箱,請於每月 25 號前將發票寄送至方格子(vocus),若未收到發票,該月款項將順延至下月。

  • 開立發票標準:當月報表實際收入金額,並已含稅。
  • 方格子統編資訊:
公司名稱: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944134
品名:內容產製
  • 寄送發票地址:
110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178 號 5 樓
  • 收件人:
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部 收


(十)非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收款人,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超過新台幣 5,000 元時,須由方格子(vocus)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代扣 20 %外國人所得稅。單次匯款之實際收入新台幣 5,000 元以下者免扣繳。

(十一)多人經營沙龍之收入與管理:多人經營之沙龍,方格子(vocus)將視沙龍擁有者為唯一聯繫窗口,並以沙龍擁有者註冊方格子(vocus)會員時使用之 E-mail 作為聯繫管道。多人共同經營沙龍之擁有者,需確保與該沙龍之所有共同經營者在管理上達成共識,若有任何沙龍管理、沙龍收入匯款與稅務等糾紛,皆與方格子(vocus)無關。

(十二)沙龍無法履約或未經平台端允許肆意允諾退款之規定:如果沙龍有以下特殊情形,包含但不限定於:無法按照約定的頻率/內容數量更新、超過 60 天內容未更新、沙龍終止、沙龍違反內容政策相關規範、內容侵害他人權利、未經平台端同意肆意允諾退費⋯⋯等情事,將暫停給付沙龍收入的款項,直到履約狀況改善或與平台端達成協議為止。若未能改善上述情形,則方格子(vocus)有權在該沙龍加註官方公告提醒會員,並有權主動向創作者提出「沙龍落日計畫」,若因上述情形而造成會員申請退費,退款產生之相關費用(如匯款手續費、落日計畫服務費等)由創作者負擔。

(十三)若沙龍擁有者無法繼續履約,包含但不限於:因個人因素無法依照原訂承諾更新內容、付費方案中承諾的內容/回饋無法繼續履約、欲全面調整方案價格並需要方格子(vocus)協助處理退款或取消訂閱時,可向方格子(vocus)申請「沙龍落日計畫」。落日計畫之服務費將於完成所有人工作業後,自沙龍收入中扣除。

(十四)若沙龍擁有者未經平台端允許肆意允諾退款,包含但不限於:因推出新付費方案而舊付費方案逕自決定不履行約定、付費會員私下與沙龍擁有者協議而沙龍擁有者逕自議定、未經平台方允諾而逕自宣布平台端可無條件接受會員付費方案變更需求⋯等情事,方格子(vocus)將與該沙龍擁有者聯繫相關情事,並有權要求沙龍擁有者針對該情事提出「沙龍改善計畫」並針對該情事發生以致方格子(vocus)造成之所有成本費用,於該沙龍未提領之收入中與予以扣除。

(十五)上述(十三)與(十四)之情事,方格子(vocus)將向該沙龍擁有者收取相關成本費用,其細項如下:

➊ 基本作業處理費:每次 NTD$500,每月最多計價一次。包含:退費結算、流程諮詢、時程安排、溝通聯繫......等人工作業服務。

➋ 退款作業手續費:每筆訂單金額 5%,若該筆手續費金額不足 NTD$100 時,則以 NTD$100 計算。

例:

假設某沙龍有三筆訂單,分別為:年訂閱方案 1,200 元一筆、單次購買方案 1,000 元一筆、數位商品 800 元一筆,共三筆,皆以藍新金流信用卡方式付款,且訂閱方案經三個月度後因(十三)及(十四)項之情事未履行義務,方格子(vocus)將從該沙龍擁有者扣除之未提領收入金額計算式為:

1. 基本作業處理費:NTD$ 500
2. 退款人工處理費:MAX{NTD$ (1,200+1,000)*5%=NTD$ 110, NTD$100*2 = NTD$200}
總剩餘收入扣除費用合計為:NTD$ 700

上述五項費用將合計加總後,於該沙龍擁有者未提領之收入中扣除,該沙龍擁有者不得異議。




四、其他

(一)方格子(vocus)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任何權利之放棄。

(二)本服務條款之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會員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如有違反以上相關規範,或侵害本網站權利之情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追訴與求償之權利。

(四)會員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如有違反相關規範、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因而衍生或導致第三人向本網站提出索賠或請求時,方格子(vocus)會以最大之善意與誠意,共同協商妥善處理之。惟若處理後之結果,我們仍然因此而遭受損害,您應負責承擔該訴訟,並賠償本網站、代表人、員工或其他被訴之人之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民事賠償、刑事罰金、行政罰鍰、和解金等)。




五、一般條款

(一)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二)因本服務關係而生之爭議,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新銳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方格子 vocus

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