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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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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瀚誼律師主持的高雄在地律師事務所,透過所內專業法律團隊,提供最完整、細緻、貼心的法律服務。歡迎參考事務所官網不定期法普文章分享:https://wanglaw.tw/
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是一間位在高雄,由王瀚誼律師主持,具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及保險、勞資、會計等周邊團隊所組成,擅長商務合約處理協商、不動產相關爭議、銀行法、幫助詐欺、吸金、網路機房等刑事案件。 立基於只做能幫助到人的事,定期更新法律文章,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在即使未聘僱律師,也能自行處理所遇到的問題,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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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司法實務中,關於《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究竟是否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規定,即屬爭議。本文將探討有二審法院認為,應予類推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之規定,並簡要分析其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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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政府採購法中,第二次招標不同於第一次招標,不受三家廠商限制,你知道法律背後的原因嗎?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索實務與法規如何相輔相成,促進公共採購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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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公共空間裡,小孩口出惡言辱罵他人,不僅可能引發社會矚目,更可能帶來法律問題。父母是否需要為子女的行為負責?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討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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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電話騷擾是一種常見但令人困擾的行為。若此行為升級到持續騷擾甚至威脅他人安全,法律是否能提供保護?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討電話騷擾如何構成違反保護令的行為,以及受害人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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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張先生在租用的土地上建造了一棟房屋,並將該房屋出售給李小姐,房屋買賣完成後,土地所有人王先生認為原租賃契約是租給張先生而非李小姐,因此要求李小姐拆屋還地。李小姐則認為,根據民法第426條之1,租賃契約應對她繼續有效。那法院是如何認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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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經濟波動與市場挑戰中,企業面臨虧損是常見情況。然而,雇主是否能以虧損為由單方面終止勞工的契約?本文透過案例分析,探討雇主在面對虧損時的法律選擇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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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之前有跟各位介紹雇主的調動五原則,但如果僱傭契約中,本來就已經有約定好工作地點,雇主還可以隨意調動勞工的職務到其他縣市嗎?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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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集提到發生車禍第一件事就是報警,報警可以免費拿到初判表!但是如果初判表的結果有誤,到底要怎麼異議呢?又該如何申請車禍鑑定呢?本文帶您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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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112年我國總共發生了40萬2926件交通事故,平均一天大概會發生1104件交通事故,這還只是有紀錄在案的數量,所以您一定要知道如果發生車禍到底該怎麼處理,才能夠最周全的保護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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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保險契約中,肇事逃逸被列為不保事項之一。然而,這個「逃逸」的定義並不等同於刑法中的肇事逃逸罪。本文將深入探討保險契約中「肇事後逃逸」不保條款的真義,並分析其設立的目的。同時,透過案例說明,讓讀者更加明白當肇事後離開現場的行為會如何影響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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