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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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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瀚誼律師主持的高雄在地律師事務所,透過所內專業法律團隊,提供最完整、細緻、貼心的法律服務。歡迎參考事務所官網不定期法普文章分享:https://wanglaw.tw/
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是一間位在高雄,由王瀚誼律師主持,具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及保險、勞資、會計等周邊團隊所組成,擅長商務合約處理協商、不動產相關爭議、銀行法、幫助詐欺、吸金、網路機房等刑事案件。 立基於只做能幫助到人的事,定期更新法律文章,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在即使未聘僱律師,也能自行處理所遇到的問題,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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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有限公司因其閉鎖性質,法律對於股東出資額的轉讓設有一定限制,以維持股東間的和諧與信賴關係。然而,公司法第111條第3項的優先受讓權是否適用於股東間的相互轉讓,長期以來存在爭議。本文將透過案例分析,探討該條文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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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當配偶不幸過世時,生存配偶在繼承遺產前,享有一項重要的法定權利—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然而,許多人並不知道配偶死亡時也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本文將透過案例解析,說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繼承的區別,並探討其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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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當父母離異或單方擁有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時,若單獨監護人去世,親權是否自動回歸另一方?若對方不適任,又能否聲請改定親權?本文透過案例解析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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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週我們探討了假扣押的意義與申請流程,了解其作為保全債權的重要手段。然而,並非所有的假扣押聲請都會獲得法院的批准,本文將以實際案例為基礎,說明在何種情況下,法院可能認為債權無需保全,而駁回假扣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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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當您有債權即將受損的危險時,假扣押是一項有效的法律手段,能夠防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確保日後債權的實現。本文將透過一個具體案例,解說假扣押的聲請方式與相關權利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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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司法實務中,關於《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究竟是否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規定,即屬爭議。本文將探討有二審法院認為,應予類推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之規定,並簡要分析其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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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政府採購法中,第二次招標不同於第一次招標,不受三家廠商限制,你知道法律背後的原因嗎?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索實務與法規如何相輔相成,促進公共採購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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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公共空間裡,小孩口出惡言辱罵他人,不僅可能引發社會矚目,更可能帶來法律問題。父母是否需要為子女的行為負責?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討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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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電話騷擾是一種常見但令人困擾的行為。若此行為升級到持續騷擾甚至威脅他人安全,法律是否能提供保護?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討電話騷擾如何構成違反保護令的行為,以及受害人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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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張先生在租用的土地上建造了一棟房屋,並將該房屋出售給李小姐,房屋買賣完成後,土地所有人王先生認為原租賃契約是租給張先生而非李小姐,因此要求李小姐拆屋還地。李小姐則認為,根據民法第426條之1,租賃契約應對她繼續有效。那法院是如何認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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