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的基礎是觀點和例子文字的本質是紀錄感知,而寫作就是對「能擺在一起的若干個感知/元素」進行各種組合:具象、排比、類比、隱喻。具體來說,具象是把概括和抽象的元素搭配以具體的元素;排比是把屬於相同範疇或擁有相同屬性的元素以並列、遞進、轉折的排列,類比和隱喻則是跨界找出隱藏的聯繫。 ▌巧妙而又受歡迎的話語?隱喻,有種屬轉換和同類借用,然後可以延展轉化,也能先果後因。既有大小虛實的屈伸變化,也有添加剝奪的軟化技巧,然後正反對比或是平行排比,以滿足內容和形式的對立。至於生動,Show, Don't Tell 依舊是最好的建議:不要只說好像用凶狠地用刀刺向某人,而要說「血不是流出來的,是噴出來的!」 ▌寫什麼才能讓人感興趣?所有的認可,其實都是對自己的認可:即便以「值得」為判准(告訴我一件我不知道、想知道、應該知道的事…)其中的「我」,也是曾經的、現在的、過去的我,是在「寫作之前」沒能被認可的我,藉由寫作,將言說變成行動,獲得了認可。 ▌我喜歡寫邏輯複雜的句子以人物為主語、用行為動詞,而非抽象名詞作謂語、不要過度修飾賓語或前飾主語。然後用詞要簡單、要短,用字要清楚、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