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洛認為人的慾望是金字塔式的,如果再簡單地來分類的話,人的慾望分為生理上的慾望與精神上的慾望——生理上的慾望是造物主賦予一切生物的基本設定,保證各種生命形式得以延續下去;而精神上的慾望是造物主賦予人的特有屬性,這個慾望即是對存在本身意義的探求。存在主義者意識到人們是無力揣測造物主使人存在的意義,這是客觀的事實,然而人的精神慾望設定也同樣是事實,我們只能以人的尺度找到我們存在的價值,用來取代對存在意義的匱乏感。存在的價值建構於人和人之間、人和其它生物或非生物之間以及人和自己之間的三種關係之上,在這三種關係當中我們所感受到的一切價值的存在都是為了解釋我們存在的價值,而正是我們對存在的價值的探求才賦予了價值之存在,兩者之間的關係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但無論是唯心主義者還是唯物主義者,我們都需要確信諸如親情、友情、愛情、與動物之間的互動等等這些價值的存在,才使得我們不會在思考存在的價值上陷入虛無。
而我們在這三種關係之間能感受到的價值也並非涇渭分明,而是互相影響,同時生理上的慾望也會影響我們的判斷,共同構成了一個複雜的價值系統,而當中我們以其稀有程度來形容它為「美」和「醜」,以此來加強我們對存在的價值的驗證。五柳先生陶淵明曾寫道:“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當中的真意即是在於五柳先生與他人、與山水鳥獸、與自己的三種關係中所認同到的獨特價值,因為其價值系統的稀有性使得我們感受到更強烈的人的存在感,並以「美」(醜)稱之。
產生「美」和「醜」的感覺是人的精神慾望的其中一種具體表現形式,通過對獨特價值存在的感知,來加強我們存在的價值感,滿足我們最原始的精神慾望。
關於設計,我們對於設計品的「美」或「醜」的感覺並非是對於設計品本身的視覺表象做判斷,而是對背後孕育出該設計品的價值系統做判斷,憑藉著我們自身的主觀經驗認知來判斷價值系統的稀有程度,從而產生了於普通之外的感覺。「美」與「醜」感覺的產生皆是因為主觀上的稀有性,兩者的關係猶如我們對於「香」和「臭」的感覺。據科學研究,「香」與「臭」本質上並沒有區別,僅有量上的不同,而我們評價一種特別的味道是「香」或「臭」是基於我們長期形成的一個味覺範式。那麼「美」與「醜」之間的界限是否也是我們長期形成的某種範式?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我們有的時候也會遇到一個經驗之外的體驗,在那個時刻,我們意識到它的稀有性,產生了獨特的感覺,但我們難以判斷它是「美」還是「醜」。判斷是「美」或是「醜」的認知範式在源長的人類歷史中不停的變化發展,有我們熟知的西方古典美學、包浩斯確立的現代視覺規則等等,難以一言敝之,對於美的範式的研究也有無數不同領域的學者為之著作。
我們經常會提到一個詞——審美,有的人會把審美能力等同於在某種認知範式下所形成的品味,來置於鄙視鏈中比較高低。然而品味始終侷限於某一種認知範式裡,並且經常忽略了我們對於「美」和「醜」的本質的感覺,成為服務於虛榮心理的工具。正如《美学原理》中所提:“審美能力是一種體驗人生的能力”,審美是一種能力。審美能力並非只是在某種認知範式中判斷「美」或「醜」的能力,而是在「美」和「醜」產生的本質中認知不同價值系統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講,審美與審醜是相同的。
另外有一種說法認為美即是合適,似乎是強調在某個固定的認知範式內達到和諧、不突兀的狀態。然而我們對於美的認知範式從來都是在各方影響下不斷更新或打破重新建立的,在某個時期被認為是醜的事物卻在另一個時期變成新的時尚,當下的關於美的認知範式真的如此可靠嗎?換句話說,我們遵循已確立的認知範式能否能讓我們真正感受到美?還是只是在某條鄙視鏈中獲得的虛榮感?
真正熱愛搖滾樂的人不會排斥其它音樂,即便是現在被大家認為難聽的音樂。因為搖滾樂迷們在乎的並不是覺得自己的品味高尚的虛榮感,而是在乎當中蘊含的真正的美,美讓我們感覺到我們現在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