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管是校園還是業界,都有著不少和參考、致敬、臨摹、抄襲相關的討論與爭論,嶺東科大已有發表聲明檢討事件,南應大目前還沒看到後續。
最近話題最熱門的應該就520就職大典吧。
本篇文章主要也是講這件事,但重點在於討論設計,以及台灣人類行為觀察(?)
我為本篇文章做了三個分類。
第一講圖庫,第二講手法,第三是建議。
希望每一種討論都能有實質的幫助,所以最後想講一些範例。
若想先看看如何正確參考設計,且避開「抄襲」的可能,可利用左側目錄去看看第三點喔。
老實說,在設計業的實務工作中,通常我們會更關心「是否商用」和「版權授權範圍」,畢竟,這是設計師的基礎素養,旗下設計師有沒有意識到,非自己所做的東西,都是需要付費才能用的呢?
視覺傳達所具備的圖像、字體、內容文案,然後影片所需的配樂,以及網頁用還是印刷用的限制,這些都是在開始設計前,需要知道的重要知識,其中圖庫的版權觀念更是重點,免費和商用,會大大影響設計物的使用性質。
講白話點,台灣設計業的日常工作裡面,有八成會碰到圖庫,而要用到圖庫,就要注意使用規則。
正常且合法使用圖庫,可以大量降低時間成本,這很符合台灣設計業所要求的CP值。
撇除政治因素,合法,那到底在吵什麼呢?
為何520就職大典的設計,會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出來討論呢? (我的追蹤名單同溫層啦)
在我個人看起來,很多是覺得這種等級的案件,設計師應該要多花些時間,自己去繪製元素和象徵圖樣。
我認同這個說法,也覺得應該要自己畫,但今天如果我開一間設計公司,然後負責這個案件,我覺得自己很有可能因為時間成本的關係,做出相同的選擇XDDD
順帶一提,我們公司也是購買版權圖庫、字體來進行設計。
本公司能花錢就有的,絕對拿出魔法小卡,直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啊啊啊
沒有條件的客戶比例實在太高了,如果跟對方另外算陳列、拍攝的費用,很有可能整個案子都接不到,很難過,這就是台灣普通設計公司面對的生態。
看我的作品集就知道,我這幾年也是被圖庫寵壞了。
也因此,我看到該事件時,比起跳下去跟親友打筆戰,其實更多的是感慨——沒想到如此等級的設計案也會用圖庫。
可能有很多人和我一樣,羨慕著彼端的仙界設計師們,有名氣也有實力,可以做出很強的設計,接到讓美感有所發揮的案件。
然後又剛好,其中的某些人代入了某個情境,在那個情境裡,覺得自己若有那個能力接到這種等級的案件,絕對不會用圖庫草率對待。
所以那個徽章,一開始理性上能理解,情感上難以釋懷,但最後可以接受。
為何能接受這件事情呢?我只能說,去接案就知道了。
在整個案件過程中,我們能看到的有限,或許一開始該案的製作時間就天方夜譚,也許使用素材這件事情,發案方和承接方都是有共識的也說不定。
然後,大方承認自己用素材圖庫,我覺得是很需要勇氣的。
而且圖庫用久了,先別講名聲,其實多少會影響到個人能力。我就很明顯感覺到,自己的畫畫速度變慢了。
在這就不提石虎事件(那種說圖庫是自己畫的事),和目前討論的事情等級完全不一樣。
看到有些人把這種事情拿來相提並論,真的會讓我眼睛很痛苦,因為我身心都不太能接受那種說別人的圖是自己畫的事情XD
◆ 延伸閱讀
我覺得李根在教授所提到的成衣比喻很厲害,淺顯易懂。
「客戶找設計師時若希望做高級訂製服裝,結果最後設計師卻是拿成衣給客戶,引起後續的設計質疑,這也許是設計者該思考的。」
我很常跟同事們提醒:「參考就好,別直接整個照搬喔!」
什麼叫做整個照搬?兩張圖放在一起,會讓人混淆的就是了。
哪樣會有混淆的感覺?比如近期嶺東事件的動物剪影。
這次520就職大典的正副總統人物圖像,在畫風上其實和藝術家不太一樣。
會讓人感覺到有參考類似手法,可其實不至於讓人以為是同一人所做。
但這樣可以嗎?若有錯,又錯在哪呢?
我個人覺得是顏色的問題,那四個顏色太經典了。
有些設計師看到這邊,會覺得筱涵是瞎了嗎?那顏色不一樣吧!
不,在普通人眼中,那樣就像是一樣的顏色喔。
我其實也不太喜歡讓人發現自己參考了什麼。
所以在參考這種手法的時候,如果是我,會讓顏色配置更有變化。
比如顏色的數量,或者使用更特別的顏色。
設計師使用的那四種顏色,搭配出來的範例實在太多經典。
這時候,就又跟第一點所提到的「對仙界的期待情感」有關。
看到這裡,或許會有人覺得也太情勒了吧?怎麼擅自期待又失望呢?
但我覺得這其實不只是對設計師本人的情緒,那可能是一種對憧憬位置的投射。
大型的活動,別說普通人,光設計師對設計的標準就很高,這也關乎到設計公司的名聲問題,也因此,自然會出現有人覺得「這種等級的案件,要有更特別的呈現方式」的想法,那也是來自一種想看到好設計的渴望吧。
今天如果是繪畫,描圖照抄骨架、構圖,若沒有商業行為,且有標註原畫者的情況下,大多會稱作在臨摹、練習。
我們常看到一些珍珠耳環的少女延伸物(比如戴著珍珠耳環的貓咪),人們很清楚作品源頭的來歷,這就可以說是致敬,若有進行商業行為,就應把這類致敬創作的重點擺在是否具有授權?版權狀況?
常常看到的迷因梗圖,我覺得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屬於一種致敬。
最後講講參考和抄襲。
「參考就好,別直接整個照搬喔」
我叮嚀同事的這句話,其實該講的都講了。
網頁設計有太多時候,是可以整段原始碼複製貼上的。
那這個時候,這句話就是一個行為模式的分水嶺。
直接來些情境吧。
1. 哇,這個網站的石材背景也太棒了吧,真有氛圍。
正確的參考:另外搜尋圖庫裡面類似的石材照片,或自己繪製類似的石頭紋路,然後拿來使用在合適的區域。
錯誤的抄襲:網站直接右鍵存圖存寫法,直接搬去貼在背景,或者直接吸色,然後做出讓人誤以為是雙胞胎的版面配置。
2. 這個icon表現真好,每顆都配著四個字,整齊又好懂,我也想用icon來做列表資料呈現。
正確的參考:icon另外找不同的風格(比如線條風、塊面風、混色風、圓潤風,且要符合客戶LOGO的風格),然後改用五個字或六個字搭配,列表數量也不同。
錯誤的抄襲:用相同的風格與文字配置,連間距都一樣,整塊和其他區域風格不同,整體有種拼湊感。
3. 網站這區塊竟然像海浪一樣會動,我也想要用這個效果!
正確的參考:自己另外拉一個海浪弧度,並調整海浪的配色與動起來的速度,思考擺放的位置是否適合該案件。
錯誤的抄襲:網站直接右鍵存圖存寫法,顏色直接用滴管吸過來用,海浪動態效果的數值也直接複製貼上。
正確的參考:適當破格,人物用不同的姿態和排列方式去表現,讓破格出來的圖像能和附近的文字有呼應。
錯誤的抄襲:用相同的人物姿勢,雖然有些微的配件變化,但整個擺放構圖都很相似,圖文無關,看起來像硬湊的版面。
這四個例子,講的是「觀念」和「手法」的差別,當看懂了對方運用的是什麼,理解了為何這樣做之後,才具有參考後的「內化」,也才不會變成整個照搬的抄襲&盜用事件。
用圖庫是合法的,但不符合某些人對高階設計師的期待。
我們無法看到整個案件的全部,但至少用圖庫的態度很坦蕩。
而是否抄襲,見仁見智(講廢話)
但就我第三點的定義來說,是不太算抄襲的。
刻意拿很相似的圖片來做成比對圖去散播,我覺得不太對。
直接用很常見的顏色和手法去設定風格,我個人又不太喜歡。
然後,這種活動,其實不該有這種狀況發生,會很遺憾,也很有分裂感。
寫這篇文章需要點勇氣,我也不是什麼知名設計師,以上發表個人淺見XDDD
也希望能拋磚引玉,能有機會看到更多為「台灣設計環境」有良好影響的討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