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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明6188,光碟機限制價格案敗訴

2019/10/2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知識流動,開放到10/24 09: 00
2019/10/23中午12:34:41,廣達集團旗下的廣明(6188)發布訊息<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
股價跌停...
依據公開資訊站查到的訊息公告:
>訴訟案號:18-CV-762, Hewlett-Packard Company v. Quanta Storage, Inc. et al.
>案情概述:陪審團就本案事實認定之部分作出決定並認定本公司及子公司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與本案其它被告(包含Sony Optiarc Inc., Toshiba Corp, Hitachi-LG Data Storage Inc.,Panasonic Corp.,NEC Corp.,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敗訴,損害賠償金額總共為176百萬美金(1.76億美元,約新台幣54億元)。
>廣明主張:
  1. 美國司法部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均在事實上認定本公司及子公司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並無違反美國或我國之不公平競爭法而無任何處分行為。(本文:法院不受到這兩個單位意見之限制)
  2. 本公司及子公司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亦在本案中向陪審團提出本公司僅為Sony Optiarc Inc.之代工廠商,於事實上係由Sony Optiarc Inc.委託本公司及子公司加工並由其直接銷售至HP,與本案中的其它被告公司直接與HP進行交易之商業模式有所不同。
  3. 本公司對陪審團就本案事實認定之誤解,深表遺憾。
>賠償金額多少: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損害賠償總金額及被告之間就損害賠償金額之分配仍待本案一審法院判決後始能確定。
本文研析:
  1. 媒體表示:廣明及其子公司 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 須賠償惠普 1.76 億美元。此一說法應該不對,應該是廣明+子公司+其他6家公司總共賠償1.76億元。<廣明判賠惠普近54億元 澄清僅為代工與其他廠模式不同 股價重摔跌停>
  2. 近幾年(2010-2018)的稅後盈餘最高為6.29億元,因此損害賠償分配金額若超過此一數額,損益表的數字就不漂亮了。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案於一審程序結束後仍可上訴至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本公司將靜待法院判決書作成,並依美國聯法訴訟法程序與委任律師商量後續事宜,以維公司與股東權益。(本文:不像台灣上訴有機會,美國機會低許多)
>有沒有機會避開地雷:財報都有寫,如下Q2季報P.38
107年年報第2頁
應該是說2017Q3有提列損失,所以2018沒有提列,所以看起來比較好。
>廣明(6188)與廣達集團關係圖
*後記:有朋友提供旗下還有一家很有趣的子公司-達明機器人(統一編號42643271)

後記:

廣達旗下廣明光電及其美國子公司、索尼等多家公司被惠普公司(HP)控告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案,美國法院反壟斷法最新裁罰三倍賠償金、達5.28億美元,扣除其他已和解被告賠償8,900萬美元後,廣明必須支付惠普高達4.39億美元(約台幣132億元)。據中央社報導,廣明回應,後續將上訴至二審程序。<賠償變3倍 廣明光電判賠惠普132億>(1/5)
1/6、1/7兩天兩根跌停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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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出版專題的內容能讓大家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看看我是如何克服心魔,或者是無法克服心魔的窘態,正如同災難投資法那本書,並不是一本歌功頌德自己的投資法有多厲害,而是誠實地面對自己如何從不斷的犯錯中,找出問題的關鍵,並逐漸改善自己個性的缺失,也讓自己投資報酬率愈來愈好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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