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禮拜二就要開庭了,這個禮拜結束前,你要把證詞矛盾的地方整理出來。」狐碩闔起卷宗,將卷宗資料交給林沖。林沖抱著卷宗,突然想起昨晚葉羅莎與戴墨鏡的男子出入不同旅館的事,問道:「昨晚葉羅莎跟那個戴墨鏡的男人鬼鬼祟祟地出入不同旅館,是怎麼回事?」
狐碩道:「我現在還不能明確理出一個頭緒。下班後,我們再去李星的住所晃一晃,看看能有什麼發現。我已經向法院聲請閱覽蘭雅玲的卷宗,明天我會到法院去影印蘭雅玲的卷證資料,看看是否有新的卷證資料,我還有別的事要忙,你先看卷吧。」
到了傍晚五點,狐碩與林沖提早到附近的小吃店吃晚餐,狐碩開著小金龜車,依照GPS所指示的路線,尋找蘭雅玲所提供的地址。那是位於三重區的老舊公寓,三重區街道巷弄多而狹窄,左繞右繞,GPS終於顯示到達目的地。那是一棟六層樓的老舊公寓。
「根據蘭雅玲提供的地址,李星住的地方應該就是這兒了。」孤律師道。「我們應該停遠一點,才不會被發現。」林沖道。
狐碩把車往前開,右轉直行,再尋巷道右轉,再經過兩個右轉,繞了一大圈,回到李星住家公寓所在的巷道,停在離李星住的公寓約二十公尺的巷道邊。兩人帶起墨鏡與鴨舌帽,一人拿著望眼鏡,一人拿著照相機。
時間滴滴答答一分一秒地過去,李星住家的公寓進進出出的人不少,唯獨不見李星與葉羅莎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