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移民美國之後的代步問題,當我們決定要自己開車以後,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學車。
從與車互不相識,到下定決心要認識、了解對方,認識對方的特質,自己如何去發掘自己的不好然後慢慢改善,不斷重複練習,就是為了要好好開車,好好與車過美國的生活。
學車之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帶同有關的身分、住址證明,到當地的政府部門考筆試,申請一張Learning Permit。因為各州負責的政府部門會有不同,所以要先好好搞清楚。舉例說,亞利桑那州的負責部門是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DMV),然後德州的負責部門是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 (DPS)。
在考試之前,當然就是要將題目都學習好,然後複習再複習了。這一部分實在是沒有什麼特別。(註:如果不打算學車,大家還是需要到當地的政府部門申請ID Card,後面再說一下。)
然後,大家就真的可以開始考慮學車的事了。
說到學車,相信大家第一次坐、在駕駛座上,都會像Liza姐一樣,「
#個心離一離」。除非大家在香港已經有車牌,否則難免都會有一些顧忌。
首先,跟香港不同,美國大部分的城市開車都是舒適的。路面比香港的闊很多,道路規劃比較有規矩,很少會出現「不能回頭」的情況。加上高樓大廈比較少,GPS的領航會比較準確。
當然,美國開車的速度比較快,這一點未必人人都習慣。不過,儘管開車速度快,多數人開車都不會左穿右插,不怕出現的士、巴士爭路的情形。
最後一點,就是美國是「行人大晒」的,見到有一些不生性的行人就要迴避了。
大家心裏有底之後,就可以考慮學車了。我還沒有試過在香港學車,所以難以比較兩地的分別。
唯一可以告訴大家的,就是在這裡並不一定需要透過駕駛學校學車。
透過駕駛學校學車的好處,就是他們會包辦了考試的部份。當大家學完一個課程,老師會給大家一個路試,通過了就會給大家考試證明,帶同Learning Permit就可以換車牌了。
另外的一個方法,就是拿著Learning Permit,請一個親戚朋友,坐在自己的旁邊,教導自己。當大家覺得自己已經可以了,就可以到當地的政府部門考試。在我唸大學的時候,這種做法非常普遍。
大家可以在自己的同學、朋友或教會弟兄姊妹中,找一個肯「冒生命危險」的,借出自己的車讓你學車、考試。不過,這可是一個冒著車子被摧毀危險的一個決定呢!我曾經因為借出車子給一個朋友,然後那朋友在停車場「甩尾」,一次把三輛車攔腰撞到,賠錢之餘,連朋友都沒有了。自此以後,我就很怕把車借給人了。
假設大家看到這裡,仍然對自己日後會否開車有所猶疑,我還是建議大家先拿駕照才決定。與香港不一樣,車牌或ID Card就等同在香港的身分證,是身分證明文件,如果車牌/ID Card合乎一些政府的格式規定,也可以在美國境內作旅行證件進出機場之用。也就是說,美國車牌遠比香港車牌重要,不能混為一談。如果大家還是對於學車有抗拒,ID Card還是一定要拿的。
與香港不一樣,在美國學車,與大家的日常生活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實在令人想起了愛情的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