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起源
1947年是戰爭結束後的二年,這年台灣社會並沒有回復往日的榮景,反而是整個台灣社會如同壓力鍋爆炸的一年,從香菸到全島動亂、戒嚴以及3月的清鄉,台灣社會陷入一片肅靜。事件後,政府著手調整對台的統治政策,將台灣由「特別行政」的組織模式調整為「省」組織模式。第一任台灣省省主席魏道明也在5月份走馬上任並展開台灣秩序的恢復。
隨著時間的推移台灣社會也逐漸回復穩定,同年8月台灣省社會處主辦以省主席與其夫人名字命名的男女籃排球比賽,即「道明」「毓秀」盃。盃賽分為兩個部份一是「道明盃」是男子籃球賽、「毓秀盃」則是女子排球賽。而比賽地點則在當時點燃全島暴動的新公園中舉辦,是否有宣告台灣社會回復穩定的意味?我們不得而知,但道明盃籃球賽帶動許多群眾到新公園觀賽倒是真的。(按:事件轉變成全島暴動,是因當時群眾衝入公園內的「臺灣廣播公司」廳舍(今臺北二二八紀念館),對外播音發出控訴,成為全臺反抗活動蜂起的開端。)
賽事安排
8月初報紙上已經可已看到道明毓秀盃的消息,賽事預計在8月16日開賽。今日查到有關道明盃的相關的資訊有:
- 參賽資格:只要是台灣省境內中央或地方機關團體、學校、社會民眾都可以報名參加。
- 比賽方式:採取淘汰制,籃球取冠軍、亞軍。冠軍球隊得保留獎盃,至下一屆比賽時為止,若保持三次冠軍即可永久保留獎盃。
- 比賽時間:星期日舉行籃球六場(上午八時到下午三時);平日為籃球二場(下午四時)預計在一星期內完賽。
- 比賽地點:新公園(今二二八公園;當時又稱中山公園)
由公告的賽事辦法「若保持三次冠軍即可永久保留獎盃」可推知當時是有持續辦理的規劃(至少要有三次阿)。且參賽資格「台灣省境內中央或地方機關團體、學校、社會民眾都可以報名參加」可見此賽事確實是有被視為「戰後全台第一個社會組籃球賽事」的條件。
一周賽事
雖然自公告報名到開賽只有十幾天的時間,但也有23支隊伍參加這次的道明盃籃球賽事,隊伍分別是: (1)北師、(2)白隊、(3)星王、(4)群力、(5)鐸聲、(6)府統、(7)教育廳、(8)台銀、(9)前線、(10)曉星、(11)雲風、(12)閩南、(13)青雲、(14)台電、(15)樹慎、(16)農試、(17)南光、(18)聯友、(19)畜產公司、(20)秘書處、(21)社隊、(22)台大、(23)基港。
以1947年8月的時空環境當來說,台灣籃球的風氣與水準並不高,賽事並未分級所以可以看到一些看起來不是這麼會打球的「隊名」像是〝教育廳〞、〝秘書處〞。這兩支隊伍從第一場賽事,教育廳對上台銀,最終以21:43輸球,而秘書處則是對上畜產公司,則是18:47大筆分的輸球,只能說是志在參加大於競爭的隊伍。
不過,畢竟是省政府舉辦的盃賽,又打著省主行的名號命名,盃賽可不會像地方菜市場盃一樣草草了結,最終在冠軍賽碰頭的兩支隊伍是台電、鐸聲。這兩支隊伍在碰頭前都是以大比分贏過對手,鐸聲在四強賽是對上閩南隊,上半場就已21:5拉出差距,最終以51:22結束比賽;台電在四強賽則是對上畜產公司,畜產在首戰是大贏秘書處29分,而在與台電交手時則是24:60慘遭台電慘電。前後相較,就可知道參賽隊伍間實力差距之大。
然而,如此〝草創〞的盃賽當時台灣民眾在乎嗎?有人看嗎?答案是:有的。而且人數還超過想像的多。從逐日報紙中對道明盃的報導可知:
「觀眾萬人空巷○老少盛集中於中山公園觀戰,形極壅擠」-道明盃八強賽事時報導
「觀眾擁擠不下數千,只見人山人海,重重疊疊」-道明盃四強賽事時報導
「鐸聲和台電爭奪冠軍,大會戰的日子,成敗誰手,均在此一舉,戰況的劇烈,自然不在話下,觀眾們也深刻體會到這一點,所以四方八面凶勇會集前來,人數之多,簡直如同夏夜裏的繁星一般,使人不好用眼睛去計算。」-道明盃冠軍賽時現場狀況
道明盃冠軍賽不只觀眾多如「繁星一般」,也吸引了不少美軍到場觀賽,當時場邊記者也記錄了此光景:「金髮碧眼的美軍數人,也笑嘻嘻地來觀戰,他們席地在地上,嘴裡不住地咀嚼著皮糖,一旁又低聲地交換著自己的意見。」而這些美軍(應該是美國在台空軍)更在賽後向鐸聲(亞軍)、台電(冠軍)約了友誼賽,可見當時道明盃不只吸引台灣人的目光,也受到在台美軍的注目。
道明盃冠軍賽結果由台電奪得
副標:美軍定期與台電較身手
賽外賽:戰在台美軍
道明盃結束後兩天,鐸聲與台電連兩日先後出賽與在台美軍交手,同樣也是在新公園。當時報導用非常生動的筆法描述當時觀賽人數之勝:
本日觀眾是出奇的多,較前天的冠軍決賽增加數倍,連附近球場的○樹上也滿滿坐著人,真合乎「浩浩兮平沙無垠」一語。
因為人多,所以便特別地起了一種很吃不消地「汗臭」被擠在中間的朋友尤其可憐,如處四面楚歌,使英雄無用武之地。可是站在他們背後地伸項頸、直足跟的傢伙卻虎視眈眈,巴不得他們走開好去補充、補充。
美軍與道明盃亞軍鐸聲賽事報導
(可惜資料模糊難以辨識內容)
最終,第一天鐸聲以39:25勝美軍,第二天台電以54比22再勝美軍。算是為台灣籃球史上留下難得力抗美國地記錄。(其實滿勝之不武,台灣至少是會打球的球隊、美軍方面大概是軍中愛打球的軍人吧!?笑。)
後語
1947年道明盃結束後,並沒有在後續的1948年舉辦第二屆。或許是一開始規劃參賽規則是以「全台灣境內」皆可報名,所以常被認為是戰後最早的全台性質籃球賽事,但就整個賽至完備度與參賽隊伍而言,大概只有地方等級(台北市),而真的要有全台等級的籃球賽事需要等到1950年開始的台灣省籃球聯賽才稱「全台」的規模(編:台灣省籃球聯賽在等日後有時間再來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