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地,在總經理帶領下,我也能跟怪咖同事們一起合作出完整的案子。
第一次參加比稿提案,是一家兒童百貨。
比稿是客戶徵選廣告公司的比試。當天,我們早到了些,總經理看似很隨意地,跟百貨裡某個櫃位的女店員聊了一下。
提案會議開始,總經理開場就說,他跟女店員詢問了下,關於商場的商品。以一個消費者立場來講,其實女店員的一句回答,可以稍做更動。這是個很小的動作,但客戶的眼睛就有點亮了。
總經理這番話說明了我們公司,很細膩的去注意到了,甚至是客戶公司裡一個很微小的地方,而且對此提出了改進建議。
就像國外老牌金屬樂團Van Helen,在他們的演唱會合約中有個特別的規定,要求負責辦演唱會的主辦單位,一定要在後台休息室準備一盆M&M巧克力,而且裡面不能有任何一顆棕色的。他們並不是有甚麼怪癖,而是要從這小細節,去確定演唱會的每個環節都被確實的執行。
人往往會從一顆樹,看見整座森林。我們總經理的那個開場,就像跟客戶說,我們注意檢查過了「你們的巧克力」,挑出了其中一顆不符需求的「棕色巧克力」,這讓客戶感覺我們花了很多心力去了解,讓他們很開心。
日後我會知道,客戶選擇廣告公司有許多不同的原因。而這是我學到的第一課。
之後提案很順利,我們拿到了這個客戶。
騎機車載客戶上橋。咦—快退
這客戶跟我們合作得很密切,我因此跟客戶年輕的女窗口小臻,也變得有點熟。有天到客戶那提完案,小臻也下班要回家,就叫我騎機車順路載她。
也許是花了太多精力在想東西上,很多廣告創意人員,都會在生活的某些方面,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弱智。
到她家要走的路線,跟我平常有點不一樣。我跟小臻邊騎邊開心地聊著,順著路剛上一條橋,就發覺不對,旁邊的機車怎麼都不見了。
趕緊一個剎車。
「呃?不會騎上高速公路了吧?」
「小臻你看下後面。」
還好只剛上橋,我馬上用腳倒退嚕,嘿修嘿修滑下了橋。
真糗!
在那個還沒有google導航的年代,路痴是沒有解藥的。
後來有次,我女友要我載她去新莊,去喝她朋友的喜酒。
這次我可好好先把路線看好了,騎到這條路,轉個彎沿這條路就一路往前,就萬事OK了。到這邊轉這邊,記熟了記熟了。從台北市中心騎到新莊,騎了大概一個小時,還不錯,順利的找到了餐廳。
女友在餐廳前面看了看,林陳府喜宴、劉江府喜宴—
怎麼沒有找到她朋友的喜酒在哪一廳。
女友摸不清頭緒的說:「我打電話問一下。」
喜酒在昨天就辦完了?!
她看一下喜帖上的日期,真的耶!
我的女朋友,也是一個廣告創意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