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倫為什麼酷?

2016/10/13閱讀時間約 16 分鐘
按:Bob Dylan獲2016諾貝爾文學獎。得知此事時我正在巴黎往里昂的快車上,斷斷續續的手機網路不斷傳來各家報喜兼邀稿的訊息。人在路上,先貼篇2010年的舊作,表示祝賀。
開場白
多年來,迪倫演唱會開場都只有一句引言,由 一位聲底渾厚的男子負責,據說是迪倫的巡演助理之 一:
「先生女士們,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藝人,巴布迪倫!」
我十多年前看他的演唱會,便是這句台詞揭開序幕,很酷很低調。然而今年三月,我在東京Zepp聽到的開場白已有調整,宣讀這段台詞的聽起來仍是同一位助理,還配上了馬戲團的華麗音樂:
「先生女士們,讓我們一起歡迎搖滾樂的桂冠詩人,六十年代亞文化夢想的代言人。他逼民謠上了搖滾的床,在七十年代化過一臉濃妝,而後在藥物濫用的迷霧中消聲匿跡。接著他重現人間,信了耶穌。八十年代末期,他被當成過氣角色一筆勾銷,卻又忽然改弦易轍,在九十年代末開始推出他畢生最強的若干作品──先生女士們,哥倫比亞唱片公司藝人,巴布迪倫!」
這段裝腔作勢的滑稽宣言,摘自2002年8月地方報《水牛城新聞(Buffalo News)》一篇談論迪倫的文章。一個星期之後,迪倫演唱會的開場白就改成了這個版本──想來連迪倫自己都對該文作者集陳腔濫調之大成的超凡功力佩服不已,覺得不拿來用一下實在可惜。
真想知道這位被「示眾」至今的作者後來得悉此事,心情究竟是羞慚抑或虛榮。
外套與面具
喬治哈里遜大概是這麼說的:「披頭」的身分,只是他穿過又脫掉的一件外套,偏偏很多人以為那件外套就是他本人。
這麼說來,「巴布迪倫」也是,而且那件外套換了太多樣式。大夥盯著一件件外套眾說紛紜幾十年,考證「外套史」的文獻堆成了小山,我們還是沒弄清楚那穿外套的人到底是誰。
1964年10月31日正巧是萬聖節,孩子們都在這天扮裝易容沿街敲門討糖果。二十三歲的迪倫遂在紐約演唱會興致高昂地對觀眾說:「今天萬聖節,我戴了『巴布迪倫』面具上台。」全場哄笑,卻沒人想到這是一句大實話。
十多年後,1975年的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有一夜迪倫真的戴了張「巴布迪倫面具」上台──他在紐約42街看到一間賣各式名人面具的小舖子,其中竟有一張橡皮面具是他自己的臉,迪倫當場買下了。當戴著迪倫面具的迪倫上台,觀眾都傻了,一片肅靜,沒人敢鼓掌:這是真的迪倫麼?還是一場玩笑?雖然這人唱歌的聲音聽上去挺像的......眾人狐疑地盯著台上那人唱了三四首歌。直到口琴間奏的段子,迪倫隔著面具沒法吹,才把它一把扯下,露出本來面目。
劇作家山姆謝帕爾(Sam Shepard)當天也在現場。他寫道:「扯下面具這招很震撼,儘管那效果並不是刻意設計出來的。觀眾完全一頭霧水,依舊搞不清楚台上那人究竟是不是他。」
迪倫不演出的時候,行事極其低調。八十年代,他出外上街總穿一件連帽運動外套,帽子扣上,拉鍊拉到下巴,戴上墨鏡,雙手揣在口袋,低頭疾走,彷若酒鋪劫匪,簡直低調得欲蓋彌彰。那幾年,迪倫面孔浮腫、膚色蒼白,媒體繪聲繪影說他酗酒過度搞壞身體,他乾脆把臉塗白、畫上黑眼線,搞出一個半人半鬼的造型,嚇壞了一世界的歌迷。有人說,那是迪倫的「死面」(death mask)——從前人甫新死,常以石膏覆面翻模製像,謂之「死面」,留下那人在世間最終的表情。迪倫這自制的「死面」,或也意在讓歌迷放棄對這張臉的種種追討吧。
迪倫滿世界巡演,偶爾也會進城逛逛。2009年7月23日,紐澤西的朗布藍奇(Long Branch)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一老人舉止古怪,在他們後院出沒。附近巡邏的年輕女警趕赴現場,果然看到一邋遢老頭在街上慢騰騰散步,黑色運動褲塞進雨靴,披著兩層雨衣,帽子拉在頭上,被傾盆大雨淋得一身濕。女警問他在街上幹嘛,老頭說他看到有棟房子豎了個「待售」牌子,就過去看了看(就是這一看,把裡面的屋主嚇壞了)。
女警認為這老頭確實舉止可疑,誰會沒事冒著大雨沿街看房子?附近居民也紛紛探頭張望,神色警戒。女警問他姓名,他說「巴布迪倫」。女警見過照片裡的迪倫,可跟這老頭一點兒都不像。於是她問這位「迪倫先生」,大駕光臨此地有何貴幹?他說他和威利尼爾森(Willie Nelson)、約翰麥倫坎(John Mellencamp)一起巡迴公演。女警想,這恐怕是公立醫院逃出來的病患,於是請他出示證件,老人說沒帶。女警問他住哪兒,老人說他的巡演巴士停在海邊一幢大旅館,名字忘記了。
女警猜想他說的是附近的「海景休閒會館」,便請老人上警車,容她帶他回去確認身分。老人在警車後座禮貌地說:我知道你職責所在,不能放我走,但你確認我的身分之後,可不可以再載我回去剛才的地方?女警心想:你這死老頭鬼扯什麼啊。
警車開到當地,居然真的停著幾輛巨大壯觀的巡演巴士。迪倫經紀人拿出護照給女警檢查,上面的名字確實印著Bob Dylan。她滿腹狐疑遞還護照,禮貌告別,始終不相信這老頭就是「那個」巴布迪倫。
鬍子
迪倫有一臉好鬍子,只要他願意好好照顧。六十年代末他返樸歸真的鄉村音樂時期留過一陣兩鬢連到下巴的鬍髭,看上去很精緻。《John Wesley Harding》(1967)封面那幀黑白照鬍子已經留上了但還不太到位,到《Nashville Skyline》(1969)和《New Morning》(1970)封面那樣纔是真的好鬍子。他上Johnny Cash Show兩人合唱Girl From The North Country,一臉好鬍子,一身西裝,配上他那兩年變得柔潤的聲嗓,確有讓時代為之一新的氣象。七十年代,他的造型又和音樂一起「野」回來──七十年代的迪倫對鬍子好像很無所謂,時常讓它介乎刮與未刮之間,和暴生的亂髮連成一氣,看上去有股自厭頹廢的緊張感。
迪倫的鬍子,是在2004年纔又真正「有型」起來的。他把鬍子修成「鉛筆線一樣細」,伏貼在上唇,有點兒像《亂世佳人》的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或者蒙面俠佐羅(Zorro)。迪倫的「新鬍子」在樂迷間掀起巨大爭議,然而有樂迷細細考據,從他的自傳找到線索:迪倫回憶少年時初識民謠老前輩西思科侯斯頓(Cisco Houston),對他的鬍子印象深刻:
「西思科,英俊瀟灑、風度翩翩,留著鉛筆線一樣細的鬍子,看上去像走河船的賭棍,也像明星埃羅爾弗林(Errol Flynn)。」
這麼一想,可不是嘛。迪倫這幾年的舞台裝扮,牛仔帽,皮靴,鑲金滾邊的長外套禮服,配上那兩撇小鬍子,活脫脫就是十九世紀在美國江輪上賭錢的體面痞子樣,只是手上拿的不是一疊撲克牌,而是一隻口琴,或者一柄吉他。
說話
迪倫是出了名的不愛講話,私下極少受訪,歌迷也很習慣他在台上除了唱歌和介紹團員,並不多講一句話(往往連『哈囉』和『謝謝』都欠奉)。要是他老人家多說了一兩句,就會被當成大新聞,轟傳網路論壇──「昨晚迪倫開尊口,在台上講了個笑話!」。
事情並不一直是這樣的。六十年代中期,迪倫巡演沿途辦了不少記者招待會。迪倫戴著墨鏡,頂著一頭爆炸的亂髮,對著一整排麥克風,煙囪一樣噗噗抽著香菸,不假思索,有問必答。然而,記者很少能拿到他們期待的答案,得到的往往是羞辱和困惑。有人說,迪倫當年之所以要開記者會,搞不好就是要用公開羞辱記者的方式,把媒體的愚蠢公諸於世。有人甚至認為,1965到1966年的迪倫記者會,是可以和他的演唱會相提並論的精采「演出」:
問:你最大的野心是什麼?
答:當個切肉的。
問:範圍可否再擴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塊肉。
問:你會以「抗議歌手」描述自己嗎?
答:不,我不是抗議歌手,在美國,我還是小男孩的時候就沒有人叫我抗議歌手了,我唱的都是普通的數學歌曲。
問:什麼意思?
答:你不知道數學?就是像加,減,乘,除......。
問:你喜歡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議歌手嗎?
答:不,你聽過我唱嗎?
問:還沒。
答:你坐在那邊問一些你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的問題,不會很奇怪嗎?
問:你為什麼不再寫抗議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議歌曲,你隨便講個東西,我都可以拿來抗議。
問:你快樂嗎?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煙灰缸一樣快樂。
1979年迪倫皈依成為「重生基督徒」,那段日子他經常在演唱會上像牧師佈道那樣長篇大論,而且一首暢銷名曲都不願唱,只唱新寫的宗教歌曲,逼得不少聽眾中途離座,留下一排排空蕩蕩的座位──是的,一如1966年的英國巡演,死忠民謠聽眾受不了他大分貝的搖滾樂,只能以集體離座表示抗議。一晚,迪倫在台上說:
「多年前他們說我是先知,我總說『我不是什麼先知』,他們還是堅持『沒錯沒錯,你是先知』......他們老要說服我,讓我相信自己是先知。現在我站出來說:耶穌基督就是答案,他們卻說『巴布迪倫又不是先知』,他們真是不知道怎麼辦纔好......。」
後來,迪倫就很少公開講話了,歌唱才是他習慣面對世界的方式。誰都沒想到,他會在2006年以六十五歲之齡,變成每週電台節目的主持人,他在任何一輯節目講的話,都超過他一整年在舞台上發言的總和。每輯節目都以一則主題貫串,光看題目就夠精采:「汽車」、「睡覺」、「感恩節剩菜」、「鎖和鑰匙」、「十一以上的數字」......從極偏僻的古老鄉謠到嘻哈和重搖滾,品味包羅萬象。老頭子的聲音極富磁性,詼諧自在,經常穿插一些虛構的聽眾叩應和聽眾來信,或者講講老爺爺時代的冷笑話。迪倫在巡演路上抽空錄音,持續做了整整三年一百輯節目,播歌一千多首。最後一輯節目的主題是「再見」,結束曲來自他的啟蒙恩師,伍迪葛瑟瑞(Woody Guthrie)的Dusty Old Dust (So Long, It's Been Good To Know You)。
九十年代末有段時間,每晚演出介紹團員的時候,迪倫都會順便講一則笑話,多半是超難笑的冷笑話,歌迷在網路論壇闢有「迪倫舞台笑話」一欄專事蒐集,試舉數例:
「彈吉他這位是查理謝克斯敦(Charlie Sexton),他是全團最壞的壞傢伙──我們去中東演出的時候,查理把死海殺掉了。」
「今天在旅館,我們一大早就都醒了,旅館有搶匪,耶,我們是被防盜警報器吵醒的......」
「今天我差點到不了這兒,車子爆胎,被叉路給叉破了(there was a fork in the road)......」
從口琴到電風琴
私心最愛的迪倫口琴段子有二:來自唱片的Queen Jane Approximately(《Highway 61 Revisited》,1965)和現場版的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1966年5月27日,倫敦亞伯廳實況)。
Queen Jane Approximately在那張曠世專輯之中算是比較被冷落的歌,然而暗藏致命的魅力。它從素描式的淡墨啟始,一路蔓生,愈唱愈開,終於化為妖氣四溢的燦爛毒花。末段的口琴獨奏,危險的香氣充盈天地,足以將你溺斃。
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始終是我最珍惜的迪倫歌曲。1966年巡演的每一個現場版本,口琴都有不一樣的吹法,時而悽厲顛狂,時而溫柔婉轉。5月27日亞伯廳演出錄音到現在都沒有正式發行,只有蟲膠唱片(acetate)轉錄的地下錄音留存,滿是必必剝剝的「炒豆」聲。較諸1997年正式出土的《The Bootleg Series Vol. 4》5月17日曼徹斯特實況版(個人覺得這個版本最能體現1966年巡演自毀式的迷幻出神狀態),27日的錄音作為不朽的1966年歐洲巡迴最終場,濃烈如夢,蒼涼壯烈,直入無人之境,確實把我們帶到了一整個時代的終點。
迪倫把口琴架在脖子上,讓他可以一邊吹,一邊騰出雙手彈吉他。這架子原是所謂「單人樂隊」──背著整套鼓吹吹打打邊彈邊唱的街頭藝人,走唱江湖所用。前輩民謠歌手也常用,但還是迪倫把這原本帶著雜耍氣質的道具,變成了酷的象徵──八十年代末我剛上大學,也想有樣學樣,自吹自彈。口琴不難買,偏偏那架子遍尋不得,沒辦法,只好去五金行剪了幾段粗細鐵絲,用尖嘴鉗做出一只口琴架,勉強堪用,只是吹的時候偶爾會被鐵絲戳到嘴巴。過了一年,總算在羅斯福路的樂器行買到一只和迪倫用的一模一樣的架子,那只「克難」鐵絲架才被我扔了。
近年,迪倫在舞台上很少彈吉他,幾乎都在彈電風琴,於是口琴架也用不著了。他改用五十年代芝加哥藍調樂手吹口琴專用的「子彈式」手持麥克風(老電影裡無線電通報員用的那種,巴掌大,橢圓形),能把口琴聲變得又厚又麻,搭上搖滾樂隊,效果正好。2010年3月29日的東京Zepp演唱會,我在台下,離迪倫十公尺。老頭子唱到2007年的新歌My Wife's Home Town,編曲和旋律直接襲自五十多年前的芝加哥藍調大師馬地瓦特思(Muddy Waters)和威利迪克笙(Willie Dixon),一股挾泥沙而俱下的髒猛勁兒。輪到中段的口琴獨奏,迪倫抄起麥克風,手舞足蹈地吹起來──那聲音如刃如火,幾代音樂人的家底都沉在這裡,一層翻出又有一層,簡直令人生畏。然而老迪倫看上去歡快無比,就像一個街頭賣唱的雜耍藝人。
老迪倫改彈電風琴這件事,在我沒去現場親睹之前,心裡也不無疙瘩。畢竟他背著吉他的形象,根本就是當代所有「創作歌手」賴以模仿追索的「原型」。然而親臨現場,才體會到老迪倫的意思──據說迪倫覺得吉他沒法好好表現低頻的音場,只能用電風琴補上。原本想雇一位鍵盤手,但迪倫說:每個鍵盤手都想當獨奏家,他卻只需要非常簡單的東西。他始終找不到合適對象,最後乾脆扔了吉他,自己下來彈。
迪倫的電風琴確實線條單純,樸實無華,然而大匠不工,個性反而明顯。既然團裡兩把吉他都是爐火純青的好手,他自己彈不彈,倒真的無關宏旨。反倒是電風琴,圓滿了樂隊的音場。我想,就算是他的老朋友艾爾庫帕(Al Kooper)──那位當年在Like A Rolling Stone和Positively Fourth Street彈電風琴而成為一代宗師的鍵盤手,聽了現在的版本,也會以迪倫為榮的。
舊歌,新歌
一首歌,能包進一整個時代,一整個世界麼?你聽A Hard Rain's A-Gonna Fall(1963),Desolation Row(1965),Idiot Wind(1975),Blind Willie McTell(1983),Workingman's Blues #2(2007),那些句子,京士堡形容的好:「一串串的耀眼意象(A chain of flashing images)」。它們和時代一樣巨大,和世界一樣難解。這麼多年了,我們仍然不敢說誰真聽懂了他的歌。就像這時代,這世界,我們始終望不穿,搞不懂。有的句子,乍看乍讀也就那麼回事,聽來卻像布魯斯史賓思汀(Bruce Springsteen)說的「猛然踢開你腦袋裡那扇門」,那是歌的力量:

每個人都在做愛
或者期待一場雨 ──Desolation Row

你永遠不會懂我受的傷,和我掙脫的痛苦
而我也永遠不會懂你,
你的聖潔,和你所謂的愛,
而這真真讓我遺憾 ──Idiot Wind

我去過糖鎮,我抖落一身的糖
我得趕去天堂,趁大門還沒關上 ──Trying To Get To Heaven
即使在極早極早的年代,你聽二十幾歲的迪倫在台上自彈自唱,便已經和唱片裡的版本完全兩樣了。如今他已是年近七旬的老人,那些年少輕狂的歌,唱來也是不一樣的意思了:
來吧,全國做父母的,聽我說
你們不懂的事情,不要妄加批判
你們的兒子女兒,不會再乖乖聽話
你們那條老路,愈來愈不堪走
新路已開,請你們讓到一邊,要是不能伸出援手
因為時代正在改變
戰線已定,詛咒已下:
緩慢的終將變快
當道的終將過氣
那些老規矩,都已不合時宜
領先的終將落後
因為時代正在改變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 (1963)
當初那一腔正氣向著「大人世界」喊話的憤青,如今年紀比美國總統還大二十歲。同樣的歌,聽來更像是對同輩,甚至晚輩的勸誡,然而力量依舊,甚至更顯老辣。
至於迪倫自己,從不追求領先,也不在乎快慢,那麼也就無所謂過不過氣,也無所謂落不落後了──他走的,始終是自己開的那條路。
(寫於2010年,收錄在《昨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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