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浪漫的求婚儀式
我們去了哥本哈根市政廳詢問時間,確定了 4 月 25 號有 avalible time後,就得開始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內,著手安排準備結婚的種種瑣事。因為 Danielson 搬來丹麥之前並沒有告知家人 (當時也無法跟家人出櫃啊!),麥先生也是沒有放任何消息 (畢竟在我們兩個關係確定前,總不好昭告天下,總怕萬一有個變故,大家都尷尬了),所以老實說短短 20 幾天的時間,真的有點倉促,不過還好我們沒有打算辦婚禮喜宴,只是簡單的市政廳公證結婚 (嚴格講起來,當時丹麥還不能稱得上結婚,只是同志關係, 所謂的 Civil Partnership),邀請麥先生的家人和幾位他比較親近的朋友前來觀禮,這樣也省去了很多的手續和花費。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得發邀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