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文化内涵丰富且特色鲜明。古代婚姻重礼轻爱,举行正式仪式的婚姻才被社会和家庭认可。所谓“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是聘书,即订亲之文书。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男方迎娶新娘之文书。
“六礼”即六个礼法。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古称六礼。
在古代,男女双方的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 滕文公下)。所以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但是到了宋代,礼仪便相对灵活,也有重视相亲的。据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相亲时,男方的亲人或者母亲到女方家,如果看中了,就送一枝钗子插在女孩头上,叫做“插钗子”;如果不中意,就会留下一两块彩缎,给女方压惊,这亲事也就算了。
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如此描述相亲情节,“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两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意思是说,男方挑个好日子,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者在园圃里,或者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
其实,无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当下的自由恋爱,归根到底还是一个“缘分”所致。人的命运天注定,“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