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本文發出的時候所預判「就不斷地換自己集團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今天(8/18)金管會認證這樣就是解套的方法之一。
「不樂見」不代表違法,任何非人治國家,就是依法辦事。新聞內,金管會其實沒有任何權利可查「樂購支付」,因為管轄機構是「經濟部」。但,業者同意讓你查,那就是另一件事。
但,如同做生意的基本原則之一「民不要與官鬥」,若不是國賠那些類型的。好處是,Shopee Taiwan的合作律師事務所的”billable hours”將會暴增。
2021/08/18
引用來源:https://finance.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058011&from=google.com
請把這篇傳給任何財經線/IT線記者,那些建議蝦皮要找台灣銀行合作的,就是根本不了解蝦皮在支付這塊業務的營運模式
人家是看得起你這個市場才進來玩,也依照你的遊戲規則送審,也給我過,但後來沒想到經濟部來新招,改變了中資認定的架構
對岸這18個月來打了多少小孩給全球的人看
樂購支付以前在台灣叫做愛貝錢包(英文叫做airpay從頭到尾沒改過,而且台灣是airpay 泰國的分公司),想當然爾airpay是SEA的
蝦皮從進台灣第一天開始就是跟收單銀行開啟了合作。從玉山銀行(因為當初各大銀行都以為這是詐騙,只有玉山敢衝)到現在的台新銀行為蝦皮的信用卡支付收單行。那些建議找銀行合作的,供參考。
蝦皮的支付工具清單
款項信託銀行:中國信託
- 貨到付款:紅藍綠或是台新銀行的整合服務
- 銀行轉帳:台新API
- 蝦皮錢包:底層為台新銀行的白牌,就是綁卡錢包拉
- 街口:綁定銀行帳戶的錢包,可能當作街口的次特店,可能仍是灰色地帶
- 晚點付:如同中租的無卡分期一樣,蝦皮可自己做或是使用別人的白牌
- 信用卡/ATM卡:收單行為台新
- 分期付款:已經寫明僅收台新,表示收單行就是台新,聯合信用卡中心都進不去
因為是第三方支付(經濟部管轄),上述的這些支付工具所收到的錢,都要先進「信託帳戶」,「買家」確認沒問題後,從信託帳戶直接撥款(扣掉所有蝦皮要收的費用後)給「賣家」,法源依據是「第三方支付定型化契約」與消保法第17條
這也是蝦皮每日平均31億台幣的由來。而這可能是樂購支付的紀錄,因為蝦皮支付是為了申請電子支付執照而改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檯面上蝦皮有哪些選項
- 再申請一次,8/13號只是金管會廢止蝦皮支付的電子支付執照,投審會的判決還沒下來。若投審會很智障的通過,蝦皮支付就可匯入NT$4.95億
- 跟台灣各大電子支付業者談合作(如後進者全家與全聯),這有的談。蝦皮在還沒有拿到電支牌之前,蝦皮是做代收付(藍新綠界也是代收付:它們還有集團的品牌是正式電支牌),而主管機關與國際組織,都禁止代收付跟代收付串接,因為這樣太多層了,不容易看到最終受益人與最終賣家(若蝦皮使用藍新綠界的代收付),沒必要的另一個原因是蝦皮自己就可代收付了,完全沒必要也被禁止再過一手。所以只能當電子支付業者的商店之一(街口模式可能就是這樣),由電子支付業者帶託管每日的成交金
- 銀行:別鬧了,若你看到現在還在想應該跟銀行合作,哪我該檢討我寫得不清不楚
- 撤出台灣
- 賣給別人當小股東每年等分紅
- 申請很多家代收付公司(第三方支付),現在一家NT$20億(以前是10億)很多家就額度很大很好用
那momo與pchome為何都沒有這個困擾?
上述這兩家是自己就是產品的出售人(買百貨公司產品拿到的是百貨公司發票),所以買家找的到人退貨/款
蝦皮營運模式僅為代收付/marketplace,產品出售人是賣家本人/公司(如同購物中心你拿到的發票是專櫃的公司發票而不是購物中心的發票),想要騙的賣家很容易可以騙到。如同一堆跨境網購到便利商店現金貨到付款詐騙一樣。台灣消費者根本求助無門。這點,我會另外寫一篇。
偉大金管會遠見(對岸直到2019年才趕上金管會的遠見)
要求代收付業者的錢要信託,日均額超過NT$20億,要申請電子支付執照。若沒信託,買家找不到賣家退貨(因為售出賣家就收到錢,太容易騙了,所以要先進信託帳戶託管)
蝦皮的選項真的不多,若它們不再追求台灣的營業額與市占率越大越好。
但,中資身分遲早要被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