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法,一段曾經的親密關係(可能是戀人、朋友)降到冰點,太過頻繁的聯繫只會讓對方感到更厭惡想退縮,這後會有不少「專家」建議先把這段關係「凍結」,過了至少一個月後再試圖恢復聯絡,或等對方哪天回想起來又主動反過來聯絡自己。總之,就是「現階段都不要跟對方聯繫」就對了。
這方法之所以那麼有名且又有這麼多人推薦,可見絕對有達到一定的效果,但真的有那麼神奇嗎?還是說有不建議使用的例外狀況呢?
冷凍法是什麼?為什麼會有用?
不論是什麼專家老師,還是網路上的文章。都會交代打算使用冷凍法的朋友一定要做到「徹底冷凍」。冷凍期間長短不一,半個月至三個月都有,甚至還曾經看過有人建議至少半年。但不管是建議冷凍多久,在冷凍的這段期間都「完全不能和對方聯繫」,再怎麼心癢都不能,包括遇到對方生日也禁止祝福。
會建議這麼做的原因,不外乎是兩人之間發生了劇烈衝突,因為對方在氣頭上,自己可能也處於一個情緒不好的階段,所以任何的溝通和解釋都只會被認為是來找麻煩,根本聽不進去。所以才會建議先暫停連絡一段時間,等到對方氣消了再回來解釋(甚至就當根本沒發生過),就算沒辦法完全和好如初,裂痕也早已被時間沖淡不少,兩人才有恢復交情的機會。
其實換個立場來思考,我們以往也都曾經有非常生氣的時候,當下不管對方說了什麼,都沒辦法聽進去,因為那時候的我們可以說是「看到對方就生氣」,但過了一陣子氣消了以後,即使還是有點生氣,卻比較容易與對方溝通了。冷凍法也是利用這個「道理」,讓心情不太好的對方(甚至兩人都在生氣)和自己分開一段時間,剩下的等情緒平復後再談。
冷凍法絕對可以有效挽回嗎?
有不少戀愛專家說,如果兩人的關係已經惡化到一個極致,那就只能靠拉長冷凍時間來沖淡傷口。關係越差、冷凍越久,總有一天絕對可以挽回。但筆者覺得不盡然,很久到底是多久?三年?五年?還是十年?甚至都過了這麼多年,還有冷凍挽回的必要嗎?
筆者在這邊也不是要潑冷水,只是想建議挽回無望的朋友不要再花額外的金錢投入到看似很厲害實際上卻沒用的愛情挽回機構。如果狀態已經到達一個臨界點,那不管付出再多的努力都無法改變狀況。
例如:一對還沒見過太多世面的年輕情侶,對於戀愛的定義還懵懂無知,熱戀期過後兩人爭吵不斷,一氣之下爆發了劇烈的肢體衝突,甚至還傷害到對方的家人、寵物。分手多年後,當時動粗的那方想好好道歉,無奈這件事已經給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溝通。
在這樣的狀況下,絕對不是冷凍法沒用,而是過錯已經超過了對方的底線,比起想著冷凍挽回,不如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做出改變,擺脫過去那個有「暴力傾向」的自己,否則只會讓人覺得只是過幾年後又回來死纏爛打罷了,起不了挽回作用。
另外,有些文章會建議想實施冷凍法的朋友,一方面除了不能和對方聯繫,還要設法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現充」,好像已經完全放下過去一樣。但這時候有個問題出現了,如果是在兩人關係沒有劣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那還不要緊,若是已經沒救的兩人,就算後來不管怎麼努力做樣子給另一方看,都已經刪除封鎖了,再怎麼裝乖都是無效的,因為對方根本不知道。像這樣的狀況,徹底斷絕聯絡會比假裝冷凍真挽回來得好。
冷凍挽回法存在著意想不到的優點
很多不懂戀愛的朋友(不限於年輕人)常常會犯一個致命的錯誤,那就是「不懂愛」。常常以為自己捨不得離開對方、被對方傷害感到心痛就是很愛對方的一種表現。殊不知那其實根本不是愛,只是得不到又不甘心的心態在作祟,這樣的狀況也時常發生在追求一個特定異性追了好久又無法放棄的人身上,因為總是想著對方,或必須時常和對方聯繫,就讓人更難以擺脫這種痛苦的狀態。
而冷凍法,剛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冷凍後,分離一段時間,自身心態也變得較為冷靜,更能思考自己要的究竟是什麼。甚至後來會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對方,還可以趁著冷凍的期間徹底和對方完全斷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