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落洞」即是「落洞花女」,是湘西神秘文化中一個富有特色的組成部分。「落洞」苗語裡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從平地陷下去,與周圍隔開,二是指心靈世界的與世隔絕。人進入到另一個世界,失去與正常人的正常交往和交流,意思是把魂掉到洞裡去
沈從文的鳳凰一書,也有此類說明,為了瞭解落洞女子,我也去買了此本書籍。他說湘西女性在三階段的年齡中,產生了蠱婆/女巫/落洞女子;三種女性的歇斯底里,成就了湘西神袐傳說的一部份。
一般人知道湘西趕屍,也知道放蠱,但落洞花女鮮少人知。以上號稱湘西三邪。[趕屍]說穿了也只是一種奇特搬運屍體方式,對人無害,而[巫蠱]不管真相如何,至少在民俗上只要找到夠強的法師都能解,唯獨落洞無法可救,只有死路一條。
被形容「史上最邪門的湘西秘聞」的「落洞花女」,部落中有未婚女子能將樹葉哭下來,獨自在山洞不吃喝卻活著,回家後幾天後就死去。部落人認為她去和洞神結婚了,死者家人不但不辦喪禮還要辦婚事,以示婚禮之喜。凡屬落洞的女子,必眼睛光亮,性情純和,聰明而美麗。
她們面色燦爛桃花,眼睛亮如星辰,聲音如絲竹般悅耳,身體裡發出一種馨人的清香。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灑掃廳堂,把一個原本破敗的家收拾得一塵不染,進入了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境界。
如果按照當地的說法,這些個女孩子已經把自己許配給了神,她們整天生活在幸福的幻想裡。有時且會自言自語,常以為那個洞神已駕雲乘虹前來看她,她們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間煙火卻救人於水火的神,因此不再為世俗的任何男子動心,只需小心地保護好自己的美麗嫺靜,等著她們的神選好了吉祥的日子來迎娶。
總之這個抽象形影到姑娘心中時,雖引起女子一點羞怯和恐懼,卻必然也感到熱烈而興奮.以現在來說,這些女孩子就像是得了一種類似憂鬱症的病,進入了一種癡迷的狀態。
長期以來形成了獨特的洞穴崇拜文化,認為每一洞穴中有洞神存在,越大的洞其洞神法力越強。落洞女現象就是洞神要找老婆,但是只要靈魂不要肉體,所以將看上的女子靈魂勾走剩下失神的狀態。
等到家中人注意這件事情深為憂慮時,或正是病人在變態情緒中戀愛最滿足時。在那個地方是女子在性行為方面的極端壓制,成為最高的道德。
這種道德觀念的形成,由於軍人成為地方整個的統治者。軍人因職務關係,必時常離開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對於婦女的經驗,必使這種道德觀增強,方能維持他的性的獨佔情緒與事實。因此本地認為最醜惡的事無過於女子不貞,婦女有外遇。婦女若無家庭任何拘束,自願解放,毫無關係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來光身遊街,表示與眾共棄。
一個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個愛美好潔,知書識字,富於情感的聰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這方面情緒上所受的壓抑自然更大,容易轉成病態。地方既在邊區苗鄉,苗族半原人的神怪觀影響到一切人,形成一種絕大力量。
洞神所欲,一切人力都近於白費。雖天王佛菩薩權力廣大,人鬼同尊,亦無能為力,死的遲或早,都認為一切由洞神作主。事實上有一半近於女子自己作主。
死時女子必覺得洞神已派人前來迎接她,或覺得洞神親自換了新衣騎了白馬來接她,耳中有簫鼓競奏,眼睛發光,臉色發紅,間或在肉體上放散一種奇異香味,含笑死去。死時且顯得神氣清明,美豔照人。
家中人多淚眼相向,無可奈何。只以為女兒被神所眷愛致死。料不到女兒因在人間無可愛悅,卻愛上了神,在人神戀與自我戀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終於衰弱死去。
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齡,遲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左右。病的久暫也不一,大致由兩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當的治療是結婚,一種正常美滿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從這種可憐的生活中救出。可是這種為神眷顧的女子,在那個迷信的地方上,是無人願意接回家中作媳婦的。因此末了終是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