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生命,是人類從古至今想要找出的解答,古代人們認為生物之所以具有生命是因為生物體中具有靈魂,而靈魂具有意識,可以感受外界事物並做出回應,當人類在內所有生物一死,靈魂也離開原本身體的軀殼,佛教中甚至有轉世的說法,意思指一個靈魂會來回在不同的軀體中居住,而產生所謂的六道輪迴。(這個觀念其實最早是婆羅門教的,發源在印度的佛教也繼承這個觀念)
近代的生物學研究進展
在1665年,羅伯特·虎克第一次用顯微鏡發現植物細胞,但是當時細胞並沒有被認為是植物結構的基本單位。
而細胞的證實起於1820年代,義大利的亞米齊和其他人製成了改進的消色差顯微鏡,使人們得以觀察到有機細胞的詳細情況。一個倫敦醫生羅伯特·布朗於1831年觀察到植物細胞一般具有一個核,不過他對自己的發現並不怎樣重視。捷克人浦肯野用顯微鏡觀察一個母雞卵中的胚核,並指出動物的組織,在胚胎中是由緊密裹在一起的細胞質塊所組成,這些細胞質塊與植物的組織很類似。
這些觀察導致耶拿大學的植物學教授馬蒂亞斯·雅各布·許萊登於1838年宣布,細胞是一切植物結構的基本的活的單位和一切植物藉以發展的根本實體。盧萬大學的解剖學教授泰奧多爾·許旺於1839年把細胞學說擴大到動物界。
1840年代,植物學家馮·莫爾,耐格里和霍夫邁斯特以及動物學家克里克爾、萊迪希和雷馬克,他們證明新細胞是靠分裂形成的,細胞核先在母細胞內分裂為二,然後是母細胞分裂為兩個子細胞。
而後再搭配解剖學、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的發展,讓我們知道人類乃至於其他生物的身體構造與這些組織器官是如何運作的,以及生物體內的化學反應的過程,讓生物可以從外解獲得的物質與能量產生自己身體所需要的物質與能量、如胺基酸合成、營養素轉化為能量等,這些化學反應實際上有別於我們在實驗室中進行的單步驟的化學反應,生物體中的化學反應往往經過很多步驟反應出目標物質。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出僅僅是一個呼吸作用,就涉及到如此繁複的過程,且涉及粒線體內外的移動,況且呼吸作用只是眾多生化反應中的其中一個,生物體堪稱是一個複雜的化學工廠一點也不為過。
不過這篇文章要探討的是為何這些分子會照規矩的運動,並與其他特定種類的分子反應,照理說如果沒有特定的力量分子應該是隨意運動的,但是在生物體中這些分子都是有序的運動,或者再更深入地說,為何人類到目前為止還無法製造出人工生命,那,究竟是什麼力量驅動生命現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