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如何把自己的文章變成錢一事啊,就不禁讓我想到《重金搖滾雙面人》這部喜劇電影。
當大家都想著如何將唱歌和「出名賺大錢」一事畫上等號之時。主角卻因為「出名賺大錢」一事,而不得不被局勢逼的,繼續唱著,他不喜愛的,死亡黑暗重金屬搖滾樂:「去死吧!去死吧!世界毀滅吧!」
哎......可真是委屈他了。人家我們主角真正的理想,可是成為一位像,盧廣仲,那樣,敦厚樸實的鄉村歌手哇!
在隨便一個街角的綠蔭下自彈自唱,即使默默無聞也沒關係,即使少點錢,也甘之如飴。
這是難能可貴的,反璞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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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拉A夢》的某一集中,哆啦A夢和大雄,一起去向漫畫家催稿。去到那,才發現該漫畫家的生活,極其清貧拮据,令他倆都不捨而掉淚了。
這時,漫畫家卻反過來安慰他倆:「雖然漫畫賣得不好,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實……但是,一想到自己能夠一直、一直……一直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就覺得心滿意足了。」望著窗外的夕陽餘暉,如此說到。
這是安貧樂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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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撇開文學的藝術(美感經驗)不說,單單說到以文字賺錢。無疑,最暢銷的作家,莫過於「財金週報」、「農民曆」和「星座運勢書」了。年年可連載,年年掰新聞,而且還年年有讀者。
但我相信各位朋友,應該也和我一樣,很難將其認可,將其擠身於作家之列吧?
美感經驗,只有對美感有需求的靈魂,才會彰顯出他的價值。
其實,人類不需要美感,也可以活得很好(相信我!甚至活得更好XD)。
只可惜,他們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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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我自己認可的「小說作家」。那怕是靈異小說也好,偵探小說也罷,甚至是色情小說作家。
在民初美學大師,朱光潛,的眼裡,都還認為這是低級趣味,不配稱之為「作家」。
既然,說到了色情小說。那就不得不把《鵝毛筆》這部限制級電影提一提了。
《鵝毛筆》主人翁,薩德侯爵,因其所寫的小黃書,太過淫穢、也太過暢銷,而被教會認定為「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善良風俗」的禁書。
沒收了他的鵝毛筆,並將他關入精神病院。
沒了鵝毛筆,薩德侯爵便用雞骨頭醮著紅酒,寫在床單上,並由女僕偷偷運出去,交給那群飢渴的出版商。
教會得知此事後,索性將他脫個精光,打入冰冷的地牢。
當牧師再次前去探望,奄奄一息的薩德侯爵時。
沒想到侯爵,竟用自己的糞便,塗抹在牆上,繼續了他的創作。
我當下就被震懾了:「你寫給誰看呢!?不寫不行嗎!?你都被寫作害這麼慘了?『寫作』對一個作家而言,真的會產生這麼大的狂熱嗎?」
諷刺的是,在薩德侯爵被折磨死後,他的小黃書,由教會宣布解禁,並承膺出版,錢都入了教會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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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齡的《聊齋誌異》在他自己生前,也是沒有多紅。
千古文人的詩作,本就是海上孤拋的瓶中信。
盼望著有人能了解的心情,那「期待值」,會自我調降到趨零。
但是文人不曾放棄,也不會放棄那百年後的知音。
他所遙望的市場,甚至不在當代,即便在當代名利雙收了。
對那些騷人墨客而言,再多的掌聲,若沒有知音,身處鬧市,仍如孤島。
作者的年華或許有天老去。
作品或許有天也會韋絕亡軼。
世間的一切都免不了成住壞空。
但是,我們說故事給孩子聽的能力不會。
「作家」不難,這就是「作家」。
「故事」踏過人類歷史如茵的綠地,每一步都讓「柴米油鹽」的枯燥生活,開出一朵朵絢麗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