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們有沒注意到今天一則新聞, 當事人找了代辦幫忙借錢, 卻被利用成買車貸款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343338)? 來分享協助處理過另一個案例, 是找代辦申請車貸, 一樣被詐騙的狀況!
前一陣子某個大學剛畢業的小輩來求助, 說某人欠他錢不還, 報警後對方出面說願意分期償還, 要求他撤回"報案"並簽署同意書, 對方多次催促, 卻不肯預先出示同意書內容!
後來跟當事人數度詳談後, 才拼湊出完整事實(在稽核中我們也很常遇到, 被稽核者敘述方式跟用詞, 跟實際有些許出入, 不是他們刻意為之, 多半是認知差異造成, 以後我們再來分享一些案例)!
當事人去車行看車, 因為能支配現金不足, 所以想申請貸款, 剛好在車行遇到之前見過幾次的"車友", 該人聲稱可以幫他介紹銀行並協助辦理, 省掉當事人自行辦理的繁複程序跟時間; 因為沒有經驗, 加上對方看起來很"和善"(當事人認為), 所以不疑有他, 把自己的相關資料交給對方; 數日後, 該車友告知當事人, 因為他目前沒有穩定工作跟固定收入, 信用評等分數低, 銀行要求當事人必須先匯入一筆現金到銀行作為保證金, 當事人也照做了, 然後該車友就神隱了!
因為連續幾日連絡不上對方, 當事人此時才驚覺自己應該是被騙了, 所以報警告對方詐欺, 警方經過快速蒐證後, 立刻凍結對方要求匯款帳戶(其實是該車友兒子的戶頭), 該案並已經轉交車友戶籍地管轄法院, 由檢察官進行偵查! 然後就出現前述, 該車友瘋狂打給當事人要求撤案, 說明是誤會一場, 只是債務糾紛blablabla!
我們請當事人不要理會對方撤回要求, 也不要簽署任何不明的同意書, 直接告知對方該案已經在係屬管轄法院偵查中, 雙方應該配合偵查, 如果對方很急, 我們願意共同前往承案檢察官辦公室, 敘明對方犯後悔意及願意返還詐騙金額, 由書記官記錄, 雙方在筆錄上簽名!
提醒大家, 如按照對方要求, 當事人很可能被冠上誣告及浪費法律資源, 而且被詐騙的金錢還是拿不回來, 甚是不利!
這裡要來跟大家說明一下"車貸" (我曾擔任過授信人員, 也做過催收法務)
- 申請汽車貸款的來源原則上不外乎銀行、汽車公司體系內資融公司及所謂"借貸公司"如錢莊之類, 最後這種我強烈建議您絕對不要考慮, 利息高風險大, 要是遲繳還不保證催繳方式完全合法, 真的千萬不要嘗試!
- 銀行通常多以動產擔保方式(也有採附條件買賣),汽車公司體系內資融公司則以附條件買賣方式 !
- 兩者都會經過信用審評, 核准後簽約, 然後車主交付頭款給車行, 領牌交車, 車輛監理單位於車籍資料內登載動產擔保或附條件買賣!
- 車主定期支付貸款分期金額, 至全額支付或結清後, 塗銷動產擔保或附條件買賣, 車主始取得完整車輛所有權!
- 銀行跟汽車公司體系內資融公司都有業務人員, 或有時可能會授權委任汽車公司業務人員代為申辦貸款, 真的不需要另外找所謂"代辦", 而且還會是另一層剝削!
- 通常會找代辦, 多數因為信用不佳, 需要"美化"申辦者條件或有時以人頭戶替代, 這些都有可能是違法的-偽造變造, 共同詐欺, 請勿觸法是禱!
liar, liar, pants on fire
這幾年詐騙案件頻傳, 除了大環境不景氣工作難求, 法治教育不足, 法制不彰, 更是人心貪婪, 造成道德人設崩壞!
大家常說"too good to be true", 而我的經驗則是"too good, cannot be true"啦!
https://youtu.be/E1eIIQ6s_u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