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迴廊》:對正義進行思辯

2022/11/1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近半年香港電影狀態大勇,不但有多齣電影大破票房紀錄,精彩的電影也一齣接一齣上映。《正義迴廊》上映後口碑載道,其實我在上映第一週便已經看了,先旨聲明,這是一齣重口味電影,戲中有許多殺人和裸露場面,所以是三級片啦。
電影取材自2013年在香港發生的弒雙親案,當年兇手殺死父母後,竟然在網上建立一個名為“失蹤的爸爸媽媽”專頁,除了網上尋親,又跟兄長一起到警署報案,後來更高調接受電視台採訪希望觀眾協助尋找離奇失蹤的父母。事件蘊釀數天後,行兇者在遊戲群組中自爆殺了父母,並迅速被警方拘捕。兇手宣稱父母是被他和一個朋友共同殺害的,而行兇地點正是朋友家中……
案件發生在9年前,所以我雖然對此案有印象,但細節都忘了,也不記得審判結果,所以看電影的時候還是會為審判緊張,對結果感到詫異。對於改編自真實案件的電影,許多時都帶有獵奇色彩,但是《正義迴廊》並不是想單純拍攝這宗兇案,而是想探討正義,所以不要抱著看獵奇電影的心態進場,準備好對正義進行一場又一場思辯。
電影裏的時空交錯,時間既非線性,空間也會跳躍。時間非線性容易理解,就是電影的時間線會不斷在案發前前後後移動,但因為拍攝手法出眾,所以觀眾並不會感覺混亂。至於空間跳躍,就是戲中的角色在同一個時間會在不同空間出現,在戲中最常見的場面是,當陪審團在會議室研究案情時,會在兇案現場“現身”,看著兇手的行兇場面,探討兇案的各種可能。
這種時間和空間的跳躍很考功夫,而顯然導演控制得宜,令觀眾猶如置身案發現場,跟著陪審團一起思考各個疑點。
在法庭戲中經常會出現一句“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就是說當案件出現疑點時,應該依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判決,因為大原則是寧願放過有罪者,也不應冤枉無辜者。
電影中出現兩個被告,一對死者的兒子毫無疑問是行兇者,問題是他的朋友有參與嗎?兇手說他跟朋友一人殺一個,但他的朋友在法庭上堅持自己無辜,而當日他在警署中承認殺人是因為不管他說了多少次自己是無辜,警方依然不相信,並持續施以精神虐待直至他認罪為止。(之前看《連續殺人犯還在外面》一書,有一個男人就是因為被警方施以長時間的精神虐待而認罪,因為他認為只要認罪就能擺脫眼前的困局,而他既然沒有殺人,上到法庭便可以還自己清白,可是他沒想到他一旦認罪,幾乎等同於沒有翻身之日)
電影沒有正面說明到底行兇者的殺人目的是什麼,也沒有正面說明兇手的朋友到底有沒有參與殺人,只是嘗試從多個角度帶出各個可能性,再由觀眾自行判斷。事實上,真相到底如何,大概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辯護律師的工作是替被告作出辯護,他們需要知道真相嗎?抑或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夠?不管對方有沒有殺人,不管對方殺人的理由如何,總之做好辯護工作就行?因為就算是殺人犯也有獲得辯護的權利。假如辯護工作做得好,令有罪的人無罪釋放,那應該為贏得官司而高興,抑或為放過有罪之人而難過?
死者的兒子是兇手無誤,但陪審團曾經嘗試探討他為什麼會殺人,是因為成長階段的不愉快?是因為覺得父母偏心兄長?是因為他有財困時不獲幫助?不管原因如何,在這宗案件中,殺人也不是迫於無奈的選擇,所以任何原因也不會構成可憐兇手的因素吧。
至於兇手朋友到底是真傻還是裝傻,戲中人未必分得清,而戲外的觀眾更加無法分辨,因此當觀眾離場時,可能帶著滿腦子疑問,如果你是陪審團,你會作出怎樣的判決?
戲中就是這樣充滿著不同的思辯。電影二個多小時,但一點也不覺得冗長,看到最後反而有一種“唔夠喉”(廣東話教學:意指不夠)的感覺,主要是覺得法庭戲的唇槍舌劍還不夠,陪審團的討論也不夠,像剛開始討論然後就裁決了,好想繼續看他們的爭辯呢。
戲中的演員都有出色表現,尤其是飾演被告的兩位演員楊偉倫和麥沛東更是精彩絕倫。
好戲都值得支持,希望《正義迴廊》取得理想成績,讓業界有信心繼續拍出有水準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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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好書、精彩電影和劇集都想向別人推介,實在不能只有我看到啊,如果我的文字能讓你對某本書、某齣電影或劇集感興趣,繼而找來看,真是功德無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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