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太太剛交往沒多久的時候,就已經有討論過生小孩的這件事。
同性伴侶要生小孩這個議題,PTT上雖然有少部分資訊,網路上也有少許的討論,我們也一起去參與了同家會辦在台大的海外人工生殖講座,因此對於技術上怎麼執行大略有概念。但當時我們都一起在南部工作,生活圈中沒有實際的醫療管道和資源,更重要的是,當時同性伴侶能不能結婚都還在吵翻天,在沒有法律制度保障的狀態下,兩個女生要一起生養小孩,不管從媽媽或孩子的角度,都會遇到實際上的困難,更別說是另一位沒有血緣關係的媽媽了。因此,「生小孩」這件事對當時的我們而言,還是有點模糊又遙遠。
但這件事情一直放在我們心上。
在交往過程中,我們一起慶祝釋字748號解釋的公布,一起經歷修民法還是修專法的輿論激辯,一起度過2018年反同婚公投那種鋪天蓋地的否決,最後終於等到釋字748號專法的公佈施行,同性伴侶從2019年5月24日起,終於可以擁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在可以結婚之後,到底要不要生小孩呢?
我們又更具體的開始討論這件事情,也問了身邊不少已經生孩子的朋友。在育兒地獄的朋友多半會說:「千萬不要,生小孩超累!可以不生就不生」,但也有人會帶著滿滿的父愛或母愛分享孩子帶給他或她哪些的滿足和正向改變,也有少部分的人是抱著對長輩交差了事的心情完成生育任務。看來這件事情,真的還是因人而異。
對我而言,應該多半來自於喜歡小孩的心情吧。
雖然我一直不覺得自己是很愛小孩的人,但可能年紀漸長,這幾年也比較常跟家人的小孩,慢慢發現自己很喜歡觀察小孩,觀察他們怎麼樣發展、怎麼樣學習、怎麼樣思考、怎麼樣慢慢長成一個大小孩,我也能從跟小孩的互動中得到樂趣。因此也會想著,如果我有自己的小孩,能夠看著一個小孩從出生到長大,參與他生命中的每一個重要時刻,把我擁有的、我所知道的與他分享,把我所理解的這個世界介紹給他認識,也學著從他的視角重新再一次認識這個世界。也許被他的可愛而逗樂,也許被他的哭鬧而氣惱,我們的生活應該會因此更豐富吧。
不生小孩的生活,當然也有不生小孩的好。最大的優點,應該就是自由,我們也很享受無拘無束的愜意,而且少了生養小孩的花費和煩惱,無論實體生活空間或經濟條件,甚至是心靈層面上,兩人世界一定是輕鬆許多。
不過畢竟生養有血緣關係的孩子這件事情,是有年齡上的限制,而隨著一年又一年的過,我們也都逼近醫學上高齡產婦的那條線。如果這幾年不嘗試看看,時光不能倒流,卵子一去不復返,幾年後可能也不一定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了,屆時我們會不會又因而覺得懊悔呢?好像也很難說。
我們討論了很久,反反覆覆討論了一年多,大致上是達成了「這幾年先試試看,如果不順利的話日後也不會後悔」的共識。
當然除了我們個人的意願外,我們也曾經認真討論過所謂「社會觀感」或「小孩會不會幸福」這類的議題。不過討論到最後,我認為這兩個議題也都是假設性議題,就跟婚姻平權的議題一樣,創制一個新的制度或新的狀態,一定會有保守人士對於變化感到害怕,因而產生額外的擔憂,但這些擔憂的來源,其實也都只是因為「跟平常不一樣」。而已實證研究的結果回過來看,這些擔憂也許根本不會發生,一切都是杞人憂天。若僅僅只是因為這樣的擔憂而裹足不前,那就永遠沒有往好的方向改變的機會。
在同性家庭生小孩這件事上也是一樣。在我的觀察,臺灣社會對於同性伴侶、同性結婚或同性家庭的看法,這幾年其實有明顯的改善和進步,尤其是年輕人對於這類議題的接納程度很高。在我自己實際接觸到幾個同性家庭的家長,他們都一致告訴我「其實臺灣社會比我們想像的友善很多,很多時候是我們自己想太多」。而我認為孩子能不能夠幸福,最重要的不是家長的性別,而是有沒有感受到足夠的愛和支持。而我相信我們有能力給孩子滿滿的愛,也絕對可以給他足夠的支持和安全感,在我們家長大的孩子,擁有兩個媽媽,絕對非常幸福。
抱著相信臺灣會越來越好的信念,承繼著我們在生活圈中感受到的滿滿友善,帶著對我們自身條件的信心,我們決定要一起計畫生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