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十五]十八歲公民權

2022/11/28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公投剛過,這次討論度最高的,應該是十八歲公民權的議題吧
簡單介紹一下,這是一個修憲複決案,重點是要下修選舉年齢,讓18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被選舉等權利。
在這一篇文章裡,我想來說說我對於投票權的看法,當然我們的看法可以不一樣,因為這本來就沒有對錯,如果你願意的話,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下限和上限
投票的年齡有下限,要高於20歲的國民才可以投票,原因可能是因為20歲以下的人判斷力還不足夠,容易被煽動,無法參與重大的決策,或是因為大家認為20歲以下的人比較少關心政治,所以不適合擁有權利。
先不論投票年齡是否要下修,或是歧不歧視的問題,單純就判斷力來說,或許20歲以下的人真的少了一些,但反過來看,高齡年長者的判斷力足夠嗎?他們是不是也容易被煽動?而從關心政治的角度來說也是相同的。
如果擁有投票權的條件必須具備足夠的判斷力,我覺得或許在投票年紀上,也需要有上限,就像讓不適合投票的青少年不干預選情一樣,也要讓不適合做出決策的年長者不影響國家未來的走向。
影響力
第二個方面,我用影響力來判斷,粗略分成年輕人和中老年人。一個政策對誰的影響比較大?我是用影響的時間做比較的:
先假設一個人最多能活到100歲
大約20歲(年紀更小的也依此類推)的年輕人要承受的未來,還有80年
大約50歲的中年人要承受的未來,還有50年
大約80歲的老年人要承受的未來,還有20年
這樣看起來,一個政策的開始對年紀越小的人的影響力會越大,我的意思不是說要讓小孩也來參與投票,而是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年輕人要承擔的是多數,我想我們都知道,人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他們依自己的判斷力所投出來的結果,到最後我們不在了,那30年、那60年,就會是由他們來承擔。
公投之後
而這次的公投結果,我們這些有權利投票的人(20歲以上的人),決定讓未滿20歲的人不能投票,所以我們也要承擔自己的選擇,我們應該要知道自己必須為他們著想、為他們負責,因為是我們用票數決定不讓他們為自己負責的。
對立的開始
我猜這就是最初,為什麼有人會想要修憲的原因吧,以一個可以投票的人來說,我們的抉擇需要為不能投票的人負責,但憑甚麼他們不能為自己負責呢;以一個不能投票的人來說,他們要承受的未來長什麼樣子,完全取決於長輩的喜好,但憑甚麼他們不能自己決定呢?
我覺得很多人都只看到年輕人(20歲以下)爭取得到投票權,所以覺得不理解,但其實其中的不合理,除了"他們沒有投票權"以外,還有"我們要為他們負責",只是我想很少人認知到我們應該要為他們負責,所以覺得簡單的投個票,並不是一件太累人的事情,但如果把年輕人的未來也考慮進去,會發現這並不簡單。
用一個不負面的角度來看,他們想要自己做決定、想為自己負責,不也可以讓我們少了些負擔嗎?我們不用為他們負責,未來長什麼樣子,由他們自己決定的,由他們自己承擔。
而由反對方的立場,或許他們覺得20歲以下的人還太小,想保護他們,想要幫他們做出最好的決定,畢竟在年紀還不夠大時,就被要求要為自己負責,其實也蠻無所適從的
所以其實可以不用把這件事想成是"年輕人很不懂事"或"老人很固執"之類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考量,或許背後都是為了對方好,不必引發成彼此的對立
現在可以投票的人,知道自己必須為不能投票的人負責;而未來18歲、甚至是16歲的年輕人,如果可以投票,就不能再讓別人為自己負責了
我想,只有大家都能知道自己的責任在哪、與對方的界線在哪,做好自己該做的,同時不要干涉對方,才能創造更良性的溝通,讓這些議題不再是尷尬的話題,而是帶領我們思考如何變得更好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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