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的包贏思想與戰場、戰爭、策略 之八

2023/01/23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用兵之法--軍爭

受命於君主,集合軍隊,紮營與敵軍對望,開戰在即,「莫難於軍爭」——沒有比「用軍隊爭奪利益」更難。難就難在「以迂為直,以患為利」;違反走直線的常識,走迂迴、違反取有利的常識,取患難。不僅走迂迴、取患難,還得「誘之以利」——白白送給敵人一些甜頭來搭配,才能「後人發、先人至」;做到這樣才可以稱之為「知迂直之計」。
「軍爭」當是介於「五變」與「謀攻」之間,可類比為少陰或少陽。何解?「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有「乃為之勢、因利而制權」之分;「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計』者也」——有「校之以計」之分。勢計互交而成「軍爭」。

萬事具備、為時已晚;輕裝上陣、後繼無力

「舉軍」(全軍)來不及,「委軍」(不帶後勤)力不足。全員齊發、重裝趕路,馬不停蹄,一天走兩日路程:到了百里外的前線,只剩十分之一,強壯在前、虛弱在後;則優秀的將軍即遭擒殺。如果是五十里,那麼有一半能到;則優秀的將軍也打不贏。若三十里,那就有三分之二到。總之,沒有充足的武裝、食物、儲備,就是亡亡亡、三連亡。
現代的「里」,在中國大陸是五百公尺。歷朝各代並不一致,但一里不會超過五百公尺,則百里不多於五十公里;以此類推。
通行本是「卷甲而趨」,依朔雪寒(blogspot方格子)的《孫子兵法論正》,當是「絭甲而趨」。何解?因為前者不合理。既然「日夜不處,倍道兼行」,代表是要「趕路」。把甲衣「捲收起來」、輕裝趕路,看似合理;其實不然。到了目的地,再把甲衣穿上,有那時間?甲衣可不是內衣。而「絭甲」是「束甲」的意思。《說文解字》曰:「絭,纕臂繩也。」穿戴甲衣、束緊、趕路,才能在抵達時,立即投入戰鬥。這才合理。同樣地依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擒三將軍」不對,當是「擒上將」;同理,「蹶上將軍」不對,當是「蹶上將」。
這一大段所說,就是強行軍

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變

搞清楚戰場週邊的諸侯國在想啥?搞清楚戰場哪裡能行軍?搞清楚戰場哪裡有地利?要不然,陰溝裏翻船就你的分。《說文解字》曰:「詐,欺也。」軍隊(兵)在戰場因欺敵而立足、因利益而行動、因分散而變化。
「以分合變」乃是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的考訂。通行本此句則是「以分合為變」。若依據孫子的文理,此句應與「以詐立、以利動」的語法相同;那麼,大膽地推測,此句或許應是「以分變」——以分散而變化。『合』,可能是後人誤解而加上。「以分合變」其實可以別為解釋,「以分散應合變化」;但,這樣就有些「被動」的意味。孫子所想的,是「致人」,故而「以分變」才符合主動原則、才真正符合「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
其「立、動、變」的狀態,好似風、林,火、山,陰、雷霆。孫子以這三對,描述軍隊的靜與動。接著就說「指向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通行本「掠鄉分眾」,依據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當是「『指』鄉分眾」,而「鄉」在古代本就有方向之意,故等同於『向』。那麼,「指向分眾、廓地分利、懸權而動」或許是這樣:『指明方向,要部隊分頭前進』,『擴大佔領,讓部隊分享利益』,『權衡形勢,伺機行動』。能如此,即是「先知迂直之『道』」、即可以「勝」;「此軍爭之法也」。
通行本是「先知迂直之『計』者勝」,而朔雪寒認為此處不同於開頭「知迂直之『計』」,應是『道』,是指一種道理、途徑、方法。故從『道』。

鼓金與旌旗

戰場上,互不相聞,怎辦?擊鼓鳴金。互不相見,怎辦?揮旌搖旗。前者用於夜間,後者用於晝間。目的都是便於指揮,因為它們可使士卒專一。任誰都不能獨進獨退,只可以團進團出。
做不到團進團出,如何而可以符合「迂直之道」?不能符合「迂直之道」,「兵以詐立...懸權而動」就不能實現了。那麼,又怎麼能「軍爭為利」?大夥兒亂成一盤散沙,掉的掉、脫的脫,「軍爭為危」。

氣、心、力、變

進一步論士氣、心神、體力、變化。部隊士氣最旺盛的時候,是「」時,所以要挑「晝、暮」攻擊敵人。領軍之將必須心神完備,所以要「治、靜」以待。部隊要「近、逸、飽」,才有充分體力。領軍之將「無邀整整、無擊堂堂」,才能掌握變化。
原「將軍可奪心」,改「軍將可奪心」;原「正正之旗」,改「整整之旗」。均依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在當時,「將軍」不是職位而是事務,指帶兵打仗這件事,所以「將」是動詞,讀如江;「軍將」才是領軍之將,「軍」則指上中下三軍
「故高陵勿向、餌兵勿食、窮寇勿迫、銳卒勿攻、背丘勿迎、佯北勿從、圍師遺闕、歸師勿遏」——從低處往高處,不可;追趕敵軍的誘餌部隊,不可;逼迫無處敗逃的敵軍,不可;攻擊精銳的敵軍,不可;迎擊背靠山丘的敵軍,不可;追逐假意敗北的敵軍,不可;包圍敵軍留一生路,是的;攔阻一心要回國的敵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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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贏?怎麼包贏?作弊都不保證包贏,你竟說打仗要包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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