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未滿18歲 禁止飲酒」可以讓未滿18歲的人免於喝酒;
那麼「已滿18歲 不想喝酒」不僅是成年人脫離喝酒文化的標語外,更應該是現代社會中尊重彼此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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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於健康等原因,為了保護未滿18歲的人,已於「菸酒管理法」裡第35條規定:
「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下列
警示圖文:
一、飲酒勿開車。
二、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
三、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
並分別從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酒類廣告須標示禁止酒駕;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酒販賣場所應標示警示圖文。
經過4~5年後,在2020年的今日也成為臺灣多數人極為熟悉的禁酒標語,且「未滿18歲禁止飲酒」的觀念早已深植人心了。漸漸地,人們都知道:「不該且也不會向未滿18歲的人勸酒」。
在20歲成年後(民法規定20歲成年),思考和行為都已成熟了並且都要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因此,也不再受限於「未滿18歲禁止飲酒」的規定了。
這時會出現以下兩種情境:
而本文想來談的是長久以來被忽略的「第2種情境」。一旦不再受到法律「未滿18歲 禁止飲酒」的保護時,這群「已滿18歲但卻不想喝酒」的人的心聲,到底又該如何被看見呢? 抑或是只能被迫接受飲酒文化呢?
在亞洲地區,特別是在日本,不想喝酒的人的心聲被無視的現象更是明顯。
古時候稱滴酒不沾的人為「下戶 (げこ)」,而相反的,能千杯不醉的人則是稱為「上戶 (じょうご)」,甚至以酒豪(しゅごう)稱之。為了在現實社會生存下去,不想喝酒的心聲只能先放一邊,甚至永遠藏在內心深處直到這輩子結束了。
這個社會很容易把多數人習以為常的習慣或是想法視為理所當然。但卻很少去思考這些長久以來的習慣或是想法,帶給我們是怎樣的影響?
希望大家能重新思考人人習以為常的「飲酒文化」,並且開始重視「不喝酒的人」的權利。我們也開設「品味無酒之旅」Facebook社團,聚集來自四面八方不喝酒的人們,讓大家有一個平台能互相交流與分享。
是標語,也是共識:「已滿18歲 不想喝酒」
我們把成年人長期壓抑在內心的聲音,變成是拒酒標語。
這個新標語雖無法律為後盾,但期待透過「清飲人生」、「品味無酒之旅」以及廣大民眾的推廣下,能逐漸成為社會默認的習慣及共識,進而成為保護已滿18歲的人,免於受到勸酒文化等的無形壓力、情緒勒索的最佳解藥。
(延伸閱讀:成年人最無奈卻不得不接受的情緒勒索:勸酒文化)
清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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